怎么看还“趴”在财政账上的钱
安传香
每到年末,有一个词就会“火一把”:突击花钱。
这不,刚进11月,就有媒体算出来了:财政账上还有4万亿“趴”着呢。之后,“有些部门又要突击花钱了”的忧虑也好、质疑也罢就来了。还有专家出来说了,这么多钱,闲着也是闲着,能不能给全民发红包呀?
不论是财政余款,还是突击花钱,还是全民红包,都是极吸引眼球的,所以才会年年炒、年年火。但咱们不能只是跟着别人的眼球走,可以看热闹,更要看门道,得捋清楚:这目前还“趴”在账上的钱究竟是个什么钱?为什么会“趴”在账上?
首先,这“4万亿财政余款”是怎么算出来的呢?媒体报道是这样写的:10月财政收支情况显示,1至10月,全国财政支出约11.4万亿元,完成预算74.2%;按照年初2014年全国财政支出153037亿元的预算,11月和12月全国财政支出将高达39484亿元。对此,作为“管家”的财政部又是怎么说的呢?相关司局给记者的答复是这样的:“从字面意义理解,所谓‘财政余款’,应当是年度财政收支执行完成后,预算收入大于预算支出形成的净结余资金。全年预算数减去前10个月执行数的差额,是尚待执行的财政支出预算,而不是净结余。”也就是说,目前财政上确实还“趴”着4万亿,但这个钱不是“余钱”,是“要花还没花”的钱,所以一个问题解决了:这钱肯定不能用来给全民发红包了。因为,“尚待执行的预算,包括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等各类支出,需要按法规制度及各级人大批准的使用方向和用途继续执行,不应转作他用。”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离年终只有两个月了,财政上还“趴”着这么多钱呢?这就不得不说到财政支出特别是地方财政支出的一个特点:前慢后快。原因有很多,包括:人代会批准预算时间晚于预算执行时间,年初支出体现较少;执行中相关政策调整或需另行出台制度办法,部分支出相应后延;项目组织实施有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其支出本就有“前少后多”的特点;部分支出实行“以收定支”或“年终据实结算”管理,在年终前支出体现较多;部分预算单位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实施进度进而支出进度滞后,等等。简言之,就是“管钱的”和“花钱的”是两条线,且不同步,一些部门或者开始不知道会给多少钱不敢花,或者先花了钱最后统一“报账”,直观体现就是越到年末支出越多。这种支出特点,不是一时、一地的,而是普遍如此、长期如此,有媒体将其定性为“体制机制顽症”。但不管怎样,这笔钱是要“继续执行”的财政预算,不是闲钱。
那么,问题又来了:这个“继续执行”是不是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年终“突击花钱”或乱花钱呢?没那么简单。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国家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和集中支付制度,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按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各预算单位请领财政资金,不论什么时段,都要严格按财政预算、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办理,并接受财政部门的实时监控。任何违反制度规定的开支,财政国库都不允许支付,也不允许将资金转到单位自有资金账户。”也就是说,预算支出的钱都是“有主”的,不能随便乱花,也乱花不了。之所以后两个月支出数字较大,是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不能简单推定为年终“突击花钱”或乱花钱。但在实际操作中,有没有部门浑水摸鱼且成功了的?不排除。因为财政预算方案本身既晦涩又冗长,很多参与审议的代表都反映“看不懂”、“看不完”,要从中找出问题就更不容易了。况且,预算方案里还有一个“其他支出”。再加上一个流传已久的说法:如果一个单位上一年预算花不完,不但结余下来的要全部上交,下一年的预算也会因此核减。有动机,有漏洞,就可能被“钻空子”。这也是为什么每次一说到政府部门突击花钱、公众就频频点头的原因。
财政预算真的会“过期作废”吗?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年终前各单位没有执行完的预算,除项目终止、撤销等特殊情况外,都是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而不是由财政部门直接收回,更不存在下级财政年终结余上缴上级财政的情况。”至于各级政府下一年的预算编制,也不完全由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决定。新《预算法》规定:各级预算应当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后,进行编制。作为“参考标准”之一的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固然重要,但如果以突击花钱的形式完成预算支出,一旦被审计出来,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吗?“铤而走险”者肯定有,却也不必以偏概全。
总而言之呢,到岁末了,盘点一下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是对的,政府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公众自然有权监督。但眼睛除了盯数字,还要了解一下数字背后的因由。相关部门也有责任主动出面或配合媒体把事情说明白,为公众答疑释惑;更有责任逐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早堵住漏洞,尽早消除制度弊病。说到底,年终有钱“趴”在财政账上不是问题,关键是这些钱怎么花,能不能花到刀刃上,花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经得起社会监督。这才是公众普遍关心年终“财政余款”的根本所在。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