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快速行动 及时督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

18.11.2016  17:07

11月17日上午,襄阳市环保局局长蔡金海带领督查组一行来到襄城区,对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应对重污染天气限产限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据该厂负责人介绍,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已积极响应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限产40%,同时加强厂区管控,对煤厂进行了全覆盖,购置清扫车对厂区进行洒水降尘。随后蔡局长一行,对余家湖园区企业响应情况进行了督办,并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了现场抽查。

据悉,市环保局责成六个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原则,对照重点排污企业清单,对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了专项督办。督查组先后抽查了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襄阳路桥、高新区葵花药业公司、高新区泰基商混站、深圳工业园住宅小区项目、樊城月亮湾拆迁工地、柿铺垃圾消纳场和鱼梁洲垃圾消纳场等地。从抽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积极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措施,重点排污企业限排限产,混凝土搅拌站、工地土石作业均已停止作业。对极少数响应不及时,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单位,督查组要求城区、开发区立即下发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

据了解,11月15日以来,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为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即日起,我市将开展为期5个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行动。此次督查范围包括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高新区、东津新区、鱼梁洲开发区。督查组兵分六路,重点督查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对于扬尘污染整治、燃煤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源监管、低空面源污染防控等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对于此次督查中发现的因应急响应措施不落实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有关企业和个人,以及偷排偷放、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等造成严重大气污染的行为,督查组将及时交由当地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依法处理;对于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不落实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督查组将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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