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使命 秉法办铁案

29.04.2015  19:45

        2014年5月23日,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被告人刘汉等10名被告人及被告单位汉龙(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罪一案(以下简称刘汉案)一审公开宣判,标志着该案一审圆满收官。

        该案一审审判长、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绳万勋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忠诚履使命,秉法办铁案,体现了一位人民法官的优秀品质和大无畏精神。 

        不辱使命    精心做好庭前准备

      “1·10”专案共36名被告人,拆分为7个案件后,刘汉案仍有10名被告人和一个被告单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多达18人,且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刘汉及其姐姐刘小平均在该案中,是7个案件中被告人及辩护人最多、审理难度最大、受关注程度最高的案件,是“1·10”专案的重中之重。

        作为该案的一审审判长,绳万勋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没讲任何困难,没计个人得失,义无反顾地接受了这一光荣而最艰巨的任务,全力以赴投入一审庭前准备工作。他悉心全面查阅卷宗。刘汉案全部卷宗862宗,一个人全部阅卷完毕大概需要5个月时间,而他从接触案件到3月31日开庭总共只有不到两个月时间,为了完成这一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在对合议庭成员进行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带领合议庭成员加班加点,做到了阅卷“全覆盖,无遗漏”。他和合议庭成员对5万余字的庭审提纲反复推敲,数易其稿,精益求精,精确到每一天,细化到每一个环节。合议庭对庭审的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判,制定近百个预案,做到了细之又细,“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审判长对庭审预案反复研究,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掌控有力    确保庭审稳步推进

        在17天庭审过程中,绳万勋始终坚定不移贯彻“依法、理性、平和、可控”的理念,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及发表意见,果断、冷静地处置突发情况,理性、平和地处置控辩争议。庭审虽然对抗激烈,但始终秩序井然,实现了程序公正,彰显了司法文明。

        庭审中的很多细节,透露出法庭对被告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和司法的文明进步。出庭受审的所有被告人均未戴手铐、未穿囚服、未剃光头;被告人刘汉患有耳疾,法庭允许其戴助听器出庭;考虑到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的时间较长,将被告人坐下的时间调整到宣读起诉书之前;刘汉患有痔疮,法庭为其座椅安放了坐垫;个别被告人和辩护人身体不适,法庭准许其中途离开法庭,并及时安排体检、治疗;为被告人提供纸笔和证据材料,等等。正是由于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处处体现了司法文明和人文关怀,赢得社会各界包括辩护人的尊重。

        刘汉的辩护人张青松律师当庭表示,这是一个平和、平等的法庭调查。审判长的宽容、平和、理性,让辩护人发自内心地表示敬意。

        攻坚克难    敬业精神和庭审风格广受好评

绳万勋同志和合议庭成员自进专案至一审宣判,从未休息过一天,平均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真正做到“白加黑,五加二”。

        绳万勋家在武汉,距咸宁仅一个小时的车程,他从春节过后到咸宁,一直到清明休庭才回家一次。清明休庭三天,他只休息了一天就匆匆赶回咸宁,心里惦记着提审被告人。妻子白天上班,下班照顾孩子,休息日还要忙于装修住房;年近八旬的母亲从河南老家赶到武汉,只好住在侄女家。老人家在武汉住了一个多月,没有见过儿子一面,每天守在电视机前看儿子。

          庭审期间,绳万勋因操劳过度经常失眠,靠药物维持睡眠,才确保第二天有充沛精力开庭。一天七八小时庭审中,他始终全神贯注,仪态端庄。下午有时感到精力不集中,他就使劲掐自己的大腿。庭审结束后,两腿伤痕累累。有时为了赶节点,中午开庭至一点多钟,晚上开到七八点钟,休庭后根本吃不进饭,喝几口汤草草了事。庭审结束后,他瘦了十来斤。

        绳万勋“平和、理性、中立”的庭审风格广受赞扬。法庭内外的人都认为,无论从刑法造诣、审判经验,还是从沉稳性格、扎实作风来说,他都是这一大案审判长的不二人选。

        该案一审宣判后,参加庭审的律师、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知名法学家都对该案的庭审和判决结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专案办理也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中央政法委在武汉召开了1.10专案表彰会,认为是近年全国审理难度最大的黑社会案件,也是审理最成功的黑社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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