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武汉忠德心理医院院长公款旅游被处分

10.06.2016  20:51

  楚天金报讯(记者赵贝)昨日,湖北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5人被处分。其中,武汉忠德心理医院院长饶臻违规公款旅游,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2015年4月,武汉忠德心理医院院长饶臻和院长助理谢某,和培训中心主任董某一起前往厦门考察,在未向上级报告的情况下,饶臻擅自邀请同学左某一同前往。4月22日,谢某和董某返回后,饶臻和左某4月23日上午到厦门鼓浪屿游玩,下午返回武汉。事后,董某将左某往返机票、饶臻改签机票等不应报销的费用2030元,与厦门出差费用一并申请,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王萍审核,饶臻批准后在医院报销。

  今年4月18日,武汉市江岸区纪委给予饶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萍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副县级干部彭国良因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被行政撤职,按照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

  省纪委还通报了大冶市罗家桥街办财经所所长朱旭光违规接受吃请、娱乐问题,其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监利县总工会常委、财务部部长郑继华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