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灾民冷暖 聚力倒房重建

21.10.2016  14:07

省档案局工作组在指导阳新县抗灾救灾、恢复重建方面,重点聚焦因灾倒房重建,措施有力,进展迅速。截至10月18日,倒房重建动工率100%,竣工率85%,入冬前所有因灾倒房群众都能搬进新房。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贯彻“一个方针”。贯彻落实“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将倒房重建作为灾后重建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克难攻坚,扎实推进灾后倒房重建工作。

二、发挥“三个作用”。 一是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 县政府是责任主体,镇区政府是组织实施主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持推进倒房重建工作。 二是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充分发挥建房户的主观能动性,让建房户全面履行主人权限,同时承担相应责任,切实做到以群众为主。 三是发挥好工作组的督导作用。 统一由省级工作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省市县三级工作组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督导机制。

三、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分类救助、按标施救。 针对暴雨导致倒损的民房,经核实锁定为因灾倒塌唯一住房、需恢复重建后,县政府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迅速制定了《阳新县2016年因灾倒塌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分类救助、按标施救”的原则,对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2.5万元、1.5万元、0.8万元的标准进行救助。 二是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 重建规划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相结合、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相结合,统筹使用资金,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重建资金难题。其中,全县纳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4户,对符合危房改造的对象将全部纳入危房改造项目。同时,根据灾区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倒房群众建造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既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又避免困难户因建房新增债务。特别是对农村低保、特困残疾、特困优抚对象家庭,按家庭成员多少,将救助住房面积应分别控制在50平方米、70平方米、80平方米以内,实行政府兜底包保。 三是坚持明确时限,挂图作战。 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11月底前完成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任务的要求,在确保建房质量的前提下,切实提升建房速效。7月底正式启动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实行建成一户、销号一户的登记销号制和倒计时工作制,以及半月一统计、一月一通报的督查督办制度,倒逼任务落实。 四是坚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对象及补助金额均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并严格遵循“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确定重建对象和补助标准,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进一步增强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透明度。

四、确保“五个到位”。 一是认识到位。 帮助灾民恢复重建家园,直接关系到灾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做好这项工作,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各部门提高认识,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当前第一目标,作为第一任务。 二是领导到位。 及时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民政、财政、建设、国土、规划、监察、审计、电力等部门为成员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从各部门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同时各镇区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为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责任到位。 实行县级领导包镇区、镇区领导包村组、村组干部包农户、部门领导包服务的责任包保制度,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四是帮扶到位。 采取政府补助一点、包保单位帮一点、社会捐助补一点、保险赔一点、重建户自筹一点的办法,千方百计筹措和解决重建资金。建立严格的帮扶机制,每个重建户有一个镇干部和一个镇直部门负责。通过规费减免等政策支持方式为建房户提供优质服务。动员社会力量结对帮扶,参与重建。 五是监管督查到位。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织专班,深入灾区,巡回督办。同时,对恢复重建工作实行项目清单管理,加强质量跟踪监管,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确保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倒房重建补助资金要采取“一卡通”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