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十条”是一场及时雨

11.08.2014  03:06

  新华网评论员 王 勉 马若虎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制定《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对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网民将《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称为“微信十条”。

  近年来,包括微信等在内的即时通信服务发展迅猛、广受欢迎,在社会生活等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它们不仅为网民提供了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更成为网民了解信息、获取知识的重要渠道。

  我们在肯定即时通信服务积极作用的同时,不能忽视所存在的问题。比如少数人利用即时通信工具发布涉恐、涉暴、涉黄等违法信息,传播诽谤和谣言信息,引起网民的反感和恐慌,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对此,我们必须下决心、加大力度治理。

  “微信十条”的制定无疑是一场及时雨,让不规范操作受到制度约束,让别有用心之人受到法律法规的震慑,这是对即时通信工具运行不规范的源头治理。一方面,即时通信工具服务的提供者必须要合法经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保护用户信息和公民个人隐私,接受社会监督。严把产品质量关、严格执行相关标准、配备技术高和品行端正的开发人员,这是落实安全责任的重要保证。一些即时通信工具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尤其是安全问题,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产品本身存在安全隐患,这就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的提供者高度重视产品性能,进行必要的服务更新和技术升级。

  另一方面,即时通信工具服务的使用者必须谨言慎行、遵守相关规定。规范用户的操作,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实现,比如,严格对用户信息和拟发布内容的审查,一旦发现虚假或者不当信息,就不让用户注册使用,不让信息发布。当然,规范操作,更要靠用户自律。“微信十条”强调,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注册账号时,应当与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底线”不容突破。而作此规定,并不是说我们对即时通信工具服务的使用者不信任,恰恰是我们加强管理、履行职责、加深对用户信任的体现。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适时的规定和深得人心的制度正如一场及时雨,滋润着我们的心灵。即时通信服务的管理,是互联网治理的重要一环,大意不得。不论是即时通信工具服务的提供者,还是使用者,都应该对“微信十条”积极响应,共建互联网发展的良好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和自身安全。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