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所有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一年减税5.7亿元

10.10.2015  18:19
    10月1号起,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再次扩围,享受优惠的 “门槛”由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这意味着,本月起到2017年年底,这一定向税收优惠将覆盖湖北所有近30万户小型微利企业。综合国税地税今天(10月8号)发布的数据,全省11.3万户盈利小微企业一年将由此减轻税收负担5.7亿元。   向小微企业定向发送减税“红利”,这并不是第一次,却是政策效应发挥最充分的一次。近年来,减半征收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一再扩大,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上限由2010年的3万元提高到2012年的6万元,再到2014年的10万元,今年1月又调高到了20万元。10月份开始,年应纳税所得额的标准再次扩大到30万元,意味着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做到了不留“死角”。   省地税局税政二处处长余永红说,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对“小型微利企业”作出了明确界定:“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那么其它的行业,还是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80人以下,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014年度汇算清缴数据显示,我省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合计29.97万户。不过,企业所得税仅对企业的“纯所得”征税,盈利企业才有缴税义务。记者综合国税地税测算数据得知,此次政策调整后,预计全省11.3万户盈利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税优惠,实际税率降至10%,和一般企业相比减免了15%的税款,全年减税规模预计达到5.7亿元。   此次政策调整,释放出进一步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减负、涵养就业潜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持久动力的积极信号,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到30万元之间的小微企业受益最为明显。据测算,地税管辖范畴中这类企业共计1706户,属于国税管理的有1509户,今年四季度可以再减免税款2658万元。省地税局税政二处处长余永红介绍,此前这3000多户企业减按20%缴纳企业所得税,调整后减税金额以10月1号为时点分段计算:“在前面三个季度预缴的时候,这一部分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原来是20%嘛,最后一个季度税率就变成了10%,实际上现在所有的小微企业就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了。”   锁定小微企业,减税政策定向精准,落实税收优惠同样接地气。针对多数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容易产生错误申报多缴税的实际,税务部门一方面强化新政宣传和纳税辅导,另一方面提前对申报系统中的小微优惠判断提醒功能进行了及时更新。省国税局局长张国钧:“在计算机的征收体系上把程序设计好,就是你只要到税务局来报税,我们会自动提醒你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