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政府印发《钟祥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16.12.2015  17:07

  近日,钟祥市人民政府下发《钟祥市被政府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文件,从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入手,“定范围,定标准,定办法”建立了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失地不失业,生活水平有保障,老有所养。

  一是“硬标准”定范围。本办法五项条件划定被征地农民的保障范围和对象。即承包地被市人民政府依法征收;被征地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被征地时户口在征地所在地;被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含0.3亩);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

  二是“小算盘”算细账。建立补偿机制,使被征地农民老有所依。根据被征地对象不同,按照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年龄阶段核算补偿标准;明确参加办法,让参保人员明白政策的执行标准,增加透明度,增强公信力。

  三是“定心丸”抓落实。紧密联系被征地农民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分60周岁以下和年满60周岁两个年龄阶段,明确60岁至70岁,共11个年龄周岁相对应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以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后续管理办法,让被征地农民吃上“定心丸”。

  四是“手拉手”促管理。由市政府牵头,国土、财政、乡镇政府(街道)、人社、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办公,建立补偿资金预存和管理制度,统筹解决部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各部门分工协作,层层把关,确保被征地过程中各项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的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促进管理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