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字当头管控长江 湖北将加快长江保护的地方立法

21.01.2017  18:03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的保障。1月21日,“两会”第三场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北省人民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时,“严控”、“严格”、“严禁”、“严厉”、“坚决”、“禁止”、“限制”、“强化”八个词使用频繁,《决定》“”字当头构筑了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天罗地网,进一步扎紧长江大保护制度的笼子。

    和法律法规相比,《决定》的约束力体现在哪里?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滕鑫曜解读称,《决定》规定了一些约束性内容,如关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污染增量,削减污染存量,严格排放标准”、“严厉打击非法抢占、少批多占岸线和非法采砂、倒渣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决定》中关于“禁止新增长江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目前尚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岸线资源划为‘保留区',严禁擅自开发”等主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划,很有针对性,对于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至关重要,是硬约束。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启动了长江法的立法程序,很快就会进入审议阶段,湖北将根据上位法的制定情况,加快湖北省长江保护的地方立法工作。(刘卫)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