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治自觉 建设法治宜昌

29.05.2015  16:52

  ——宜昌市领导干部法治宜昌建设专题研讨班开班

  5月26日上午,宜昌市领导干部全面推进法治宜昌建设专题研讨班开班,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习总书记中央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省专题研讨班会议精神,强化法治自觉、凝聚更大力量,全面推进法治宜昌建设。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楚平出席会议,并作书面专题辅导报告。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以及有关专家作书面专题辅导报告。

  黄楚平在辅导报告中说,今年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推进法治宜昌建设的元年,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特别是当前,宜昌正处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繁重,政治经济社会各种风险交织。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战略定力,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着眼党治国理政大方略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立足民族复兴中国梦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引领、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竞进作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为全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贡献宜昌力量。

  黄楚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主体自觉、争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自觉担负起全面推进法治宜昌的重大历史使命。要切实增强法治自信、坚持宪法至上、树立法治信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的模范。要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学多一点、学深学透,在学法中辨是非、明荣辱,在学法中提能力、促担当,做学法的模范。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守法的模范。有权不可任性,要把握好“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基本要求,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笼子里用权。用权必受监督,要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坚决克服设障逃避监督的行为,习惯在“玻璃房”里工作、习惯在“探照灯”下用权。渎权必然严惩,没有上限、没有禁区、没有死角,必须时时警醒、处处为戒。

  黄楚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好民主决策和依法办事、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厉行法治和敢于担当的关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做用法的模范。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觉运用于改革各领域、全过程,确保全面深化改革沿着法治轨道有序推进。全面推进法治宜昌建设、做法治型领导干部,与敢于拍板决策、敢想敢为、敢于担当并不矛盾。要大力营造担责光荣、避事可耻,崇尚实干、宽容失败的氛围,旗帜鲜明地为敢闯敢试的人加油鼓劲、为一心为公的人撑腰做主、为创新失败的人担责担过,不让真正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人流汗、流血、又流泪,更不让避事取巧、投机钻营的人得利、得势、得志。要强化行动自觉,推动法治建设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加强全社会法治文化培育和宣传,形成法治建设良好的用人导向,推进法治宜昌建设创造新辉煌。

  宜昌市直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法制办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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