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切实强化新入额检察官“能力、规范、公开”意识

01.03.2016  23:02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正新讲话

  

      图为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青主持会议并就案件信息公开和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出意见

  本网讯  (记者 周泽春  摄影 蒋长顺) 3月1日上午,湖北省检察院机关计入员额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刚刚结束,该院就召开机关入额检察官会议,通报有关工作情况,部署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和司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正新勉励入额检察官依法履职尽责,练就过硬本领;严格规范司法,提升检察公信;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服务实效。

  张正新常务副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是省院党组今年确定的全省检察工作主线,谋划工作、抓好业务、深化改革、推动落实都要紧紧围绕这条主线,将其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入额检察官要抓牢这根主线,在依法履职尽责上有更大作为,在具体司法办案实践中练就过硬本领,力争成长为自身从事领域的办案能手、业务专家,筑起能力自信的高地。他强调,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也是省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的重要问题。入额检察官是今后司法办案的主力,也是司法责任制的主体,要在坚决克服司法瑕疵的基础上,瞄准更高目标,在“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上下功夫;要牢固树立现代文明司法理念,筑牢规范司法的思想根基,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成为职业习惯;要坚持问题导向,从当前司法办案中最突出、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抓起,对照《检察机关执法工作规范》和检规检纪,对照最高检《关于2015年湖北省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情况的反馈意见》,对照我省抽样评估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把规范司法要求制度化、项目化、具体化,进行更为严密的规制。对发现的问题和苗头,要制作清单、逐条剖析、落实责任、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提高司法规范化的能力和水平。

  “深化检务公开已成为检察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张正新要求入额检察官把检务公开作为检察机关连接社会的桥梁,按照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不断拓展检务公开内容,健全检务公开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要抓住案件信息公开这个重点,依法全面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青主持会议并就案件信息公开和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意见。就案件信息公开,她指出,案件信息公开是强化监督制约、规范司法办案、促进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要认真贯彻落实王晋检察长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提出的“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重点来推进,尽快消灭信息空白院,采取硬措施补齐短板,将这项工作抓起来”的要求,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观念,狠抓最高检、省院相关规定的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公开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办案水平,增强公开自信;健全定期通报制度,推动工作协调发展;同时要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工作。就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郑青强调,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增强权利保障、程序正义、规范司法意识;要根据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对照检查活动,查找问题,剖析原因,落实整改。被抽查的院要加大整改力度,做好迎接回访复查工作;要结合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考评机制、夯实办案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会上,省检察院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就案件信息公开、司法规范化建设等通报了有关情况,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省检察院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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