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强化农村集体聚餐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29.07.2016  19:13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有效防止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各地不断强化属地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着力构建基层监管网络,全面推行农村自办宴席申报指导制度、农村流动厨师登记管理制度和流动厨师健康体检及培训管理制度,强化业务指导和应急处置,防范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十堰市政府下发《十堰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起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12341”模式,并召开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现场推进会;襄阳市积极引导发展“定点式”和“公司+农户”式农村集体聚餐新模式,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全程管理。

  通过加强领导,明晰职责,完善制度,现场指导,以乡镇监管机构为基础,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为重要补充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网络已经形成,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的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跟踪工作得到落实。

  (信息来源:食品消费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