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

01.09.2014  20:42

各市、州、县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9月1日上午10时20分许,我省郧西县城关镇东方小学内发生一起社会人员持刀行凶致9人伤亡案件,其中,3名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5名学生和1名教师受伤。犯罪嫌疑人随后跳楼自杀身亡。该案件伤亡惨痛,影响恶劣,令人痛心。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坚决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组织拉网式排查。接此通知后,各县(市、区)要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确保不漏一校、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重点排查校园保卫力量是否到位,安防设施是否达标,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校园周边治安巡逻防控措施和校园周边 “护学岗”制度是否落实,对高危人员滚动排查、帮扶帮教和盯人管控是否落实等。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工作环节,要建立详细的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照“谁检查,谁督办”的要求,进行整改挂牌跟踪督办。对隐患整改有困难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

二、全面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坚决落实学校“三防”建设,按要求配齐配足保安力量和安保器材,完善校园监控视频系统和报警系统。特别是目前学校门卫没配备到位的,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书面请示,提请解决(同时报省厅备案);专职门卫未到位之前,暂从现有教职工中调剂,确保有人在岗。坚决落实学校门卫管理制度,严防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校园,规范家长持卡、持证进出校园接送学生的管理办法。坚决落实校园巡逻制度,落实专人全天候观看校园监控视频。

三、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落实好24小时值守制度和安全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制度,抓好预防,尽早发现,及时报告,迅速处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启动工作预案和应急工作机制,立即上报事故信息,严禁迟报、漏报、瞒报和虚报事故信息。切实落实生命安全教育,增强生命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的实效性,强化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四、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会同其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防联控,尤其要强化对重点危险人群的监控和学校周边及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全面筑牢校园安全保护网。

五、坚决落实岗位安全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与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切实抓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3]38号)的贯彻落实。要指导督促学校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好“一岗双责”制,切实将安全教育和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实现安全工作“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做,处处有人管,人人能管好”,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要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作用,不断加大考核力度,对校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湖北省教育厅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