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孝昌县“三举措”强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20.01.2017  10:33

一、出台了《孝昌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适应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孝昌县出台了《孝昌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推动落实行政诉讼首长出庭应诉,建立法制工作人员和律师共同代理应诉制度,指导县直部门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二、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示范,带头落实。2016年3月29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周巷新民碎石厂诉县政府行政赔偿案件,县政府县长作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这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5年以来,孝感市首例地方政府“一把手”出庭应诉案件,县政府28个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孝感市和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参加了旁听。

三、督促县直部门抓好落实在2016年审理的4件县直部门作为被告的案件中,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均按要求出庭应诉。(孝感孝昌县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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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