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佛道”非法组织案宣判:洗脑数千人 敛财过千万

14.06.2016  00:48

遇难者

  图为:本案庭审现场。

  湖北日报讯(记者程思)巴东县人民法院日前对“中功·弥勒佛道”(以下简称“弥勒佛道”)非法组织案作出公开宣判,李长禄等16名被告人因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分别判处2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3年9月,恩施州巴东县铁路公安在例行检查时,在野三关车站查获两名从事秘密活动的“弥勒佛道”人员,收缴“弥勒佛道”资料26本。这一异常现象立即引起高度重视,经过层层上报,2014年该案被列为公安部督专案,由公安部主导,湖北主侦,其他涉案地配合侦查。经查,非法组织“弥勒佛道”冒用他人身份,在23个省份以办班授课、布设道场、销售“信息”产品等方式,建立隐秘、严密的组织体系,一年多时间发展4000多名信徒,组织头目李长禄长期对成员进行思想控制和洗脑,并“以商养功”,非法敛财1000多万元。

  2014年8月,专案组果断出击,21名“弥勒佛道”组织骨干分子全部落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长禄等人建立“弥勒佛道”非法组织,采用布设道场、开法会等封建迷信仪式,宣扬迷信思想,宣扬所销售产品为佛祖加持“信息”产品,进行封建迷信活动,扰乱了社会秩序,破坏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其行为均已构成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告人李长禄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弥勒佛道”非法组织违法所得人民币1041.183197万元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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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去年8月,主犯李长禄(中)落网。

  4月1日,巴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庭,随着法槌的一声脆响,中功“弥勒佛道”非法组织案公开宣判,因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李长禄等16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2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这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它对法治建设和社会秩序形成了怎样的危害?近日,记者通过探访侦办该案的相关单位及该案受害者、组织者,揭开中功“弥勒佛道”非法组织的真面目。

   1.死灰复燃

   洗脑”数千信徒,金字塔组织隐秘壮大

  2013年9月,恩施州巴东县铁路公安机关在巴东县野三关火车站查获两名从事秘密活动的原“中功”组织人员,收缴中功“弥勒佛道”资料26本。这一异常现象立即引起警方高度重视。

  经进一步侦查发现,自2011年以来,原已被打击处理的中功“弥勒佛道”组织残余骨干李长禄冒用他人身份,伙同他人聚拢原组织成员,在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组织体系,大肆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自此,一个潜藏地下的非法组织浮出水面。

  “中功”,是中华养生益智功的简称,由黑龙江人张宏堡于1987年在北京创立,曾是一个组织体系严密、经济实力雄厚、有着明确的反动政治纲领和政治图谋、涉嫌重大刑事和经济犯罪的非法组织,于1999年被政府依法取缔。2006年张宏堡死后,其秘书张晓成为“中功”境外组织的核心人物,受其影响,国内“中功”地下组织开了“二次起功”。一批原“中功”骨干以“中功”的歪理邪说为基础,创立了名为中功“弥勒佛道”的非法组织,以办班授课、布设道场、销售“信息”产品等方式发展成员。

  巴东县公安局办案负责人向继明介绍,该组织以原“中功”理论和迷信思想为基础,编造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宣扬“弥勒佛”理论是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理论体系,世界正面临第六次生物大灭绝,要安全度过大灭绝、实现“共产主义”非得要弥勒佛来指导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