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政府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

18.11.2014  13:36

11月17日下午,张湾区政府组织区经信局、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商务局、住建局、水利局、消防大队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41人,在区公安分局二楼召开“消防工作联系会议”。会议由区综治办主任贺文华主持,副区长、公安局长高卫东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长田罡宣读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张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和职责。

接下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区综治办主任贺文华同志宣读《政府督办通知》,主要是针对前期区政府组织开展的为期三个月的“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已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能够及时整改。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胡立勇就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了强调。

最后,张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高卫东,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行政机关不履行消防检查职责被追责的案例》,并代表区委、区政府对当前消防工作开展进行了强调:

一是严格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倒查机制”。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各成员单位务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责任和任务分工,切实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凡未认真履职履责的,影响全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将严格按照《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责任。

二是严格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联动机制”。对前阶段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实施集中整治,要采取部门联动措施,实施齐抓共管,严格落实《政府督办通知》要求,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是严格落实“检查组长负责制”。在前期区政府组织的七个消防安全交叉检查组,将采取“组长负责制”措施,督促各检查组能够认真履职履责,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凡因工作措施不到位未能积极督促隐患整改的,或因工作不认真、不仔细,造成火灾隐患没有发现、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严格实施“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