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改革赋役制度

01.06.2015  20:57

  明朝杰出的政治家张居正,少时聪颖异常,十五岁为监生,湖广巡抚顾璘看了他的试卷后,惊叹他是国家的栋梁之才。二十三岁,考中进士,到翰林院当庶吉士,研习国家政策。四十三岁任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加少保兼太子太保。
  神宗皇帝即位时,因年幼,朝廷大事全权委托张居正掌管。张居正亦慨然以天下为已任,整顿吏治,赏罚分明,推行改革。其中一项重大改革就是推行一条鞭法。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全国有在册的承税田850万顷。100年过后,至弘治十五年(1502年),仅有420万顷,减少了一半多,年均减少4万顷。这个数字是很惊人的。与此相对应的是全国财政收入减少,广大农民税负加重。
  是什么原因导致承税田锐减呢?
  答案在《嘉靖会典》一书中。嘉靖八年(1529年),霍韬在书中写道:“自洪武至弘治140年间,全国的承税田已减少了大半,而湖广、河南、广东等地减少的田地数特别多。这些田地不是分封给了亲王,就是被一些刁滑之徒隐瞒了。”
  这时,有大臣提出重新丈量土地的建议,一些有责任感的官员,也在自己的辖区内清丈土地,但都遭到大土地所有者的反对和抵制。
  万历六年(1578年),手握重权的张居正在全国强力推行清丈土地政策,限三年之内丈量完毕。具体使用“开方法”,即以各块土地的直径周长乘除得出亩数,余下零星的用以填补不足处。于是,那些隐匿的土地被清理出来了,小农户也不需负担被隐匿田地的赋税了。此次清丈成效显著,共查出应税未税土地300万顷。
  在清丈土地的基础上,张居正又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一条鞭法的赋役制度。
  所谓的一条鞭法,就是统计一州一县的赋役总数,丈量土地,统计成年男子数,成年男子向政府一次性缴纳全部的税粮。具体来说,就是百姓对需向国家服的劳役、力役,需摊派上交的物品等全部合并为一项,都按田亩计算,然后折成银两上交给官府,所以称为“一条鞭”。立法非常简单方便。嘉靖年间,多次推行又多次停止,到万历九年(1581),依赖张居正的权威,才在全国全面推行。
  —条鞭法是中国田赋制度史上继唐代两税法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简化了赋役的项目和征收手续,使赋役合一,并出现了“摊丁入亩”的趋势。后来清代的地丁合一制度就是一条鞭法的运用和发展。
  一条鞭法的施行,改变了当时极端混乱、严重不均的赋役制度。它减轻了农民的不合理赋役负担,限制了官吏的舞弊,杜绝了苛捐杂税的骚扰,维护了百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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