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产须夫妻父母也签字?医院称是为双方家庭都同意

23.12.2015  10:40

楚天都市报讯 36岁的祁先生反映,妻子梁女士已经怀孕6个多月,在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检查出胎儿畸形。夫妻双方商量好不要这个孩子,要做引产手术。在办手续时,医院要求除夫妻签字外,双方父母也要到场签字。岳父岳母是内蒙古人,来一趟很不方便,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昨日上午11时许,楚天都市报记者在医院病房内见到了祁先生夫妇。在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上记者看到,胎儿四肢长骨均位于正常值第五个百分位数以下,胎儿四肢畸形。祁先生称,上一胎因为检查出胎儿三度唇腭裂,所以引产了。这一次还是决定引产,但没想到手续这么复杂。

省妇幼保健院相关负责人回应,医院是有这个规定。如果已经确诊胎儿是致死性畸形,夫妻双方签字就可,无须父母签字。但如果只是一般性的问题,不能确定有致死性,要做引产手术,不仅夫妻两人要签字,双方父母也要签字。如果父母住在外地,或者年龄大身体不好不便前来,可以写一份委托书,签字同意引产就可。

为何要出台此规定?医院称,引产是双方家庭的大事,同时手术中可能出现大出血,也可能需要子宫切除等,所以必须慎重。另外,现在独身子女多,这种大事也需要双方家庭都知情并同意。以前没有此规定,有些孕妇自行决定引产,婆婆知道后到医院大闹,不利于家庭团结。

该负责人称,祁先生的岳父岳母在外省,可以写一份委托书,表示知道并同意引产,医院收到后即可做手术。

楚天都市报记者刘孝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