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3名官员被开除党籍 2人对抗组织审查

10.05.2016  10:44

  荆楚网消息(记者 裴斌)5月9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3起开除官员党籍(公职)的决定。其中,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原副主任刘先义被开除党籍;武穴市委原书记徐和木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湖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原总会计师曹其跃被开除党籍。

  刘先义案:

  近期,经湖北省委同意,湖北省纪委对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原副主任刘先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先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多人串供堵口、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情况;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刘先义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先义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徐和木案:

  近期,经湖北省委同意,湖北省纪委对武穴市委原书记徐和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徐和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多人办理编制和人事手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上的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搞权色交易。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公款。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酒后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安排他人顶替担责。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

  徐和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和木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曹其跃案:

  近期,经湖北省委同意,湖北省纪委对湖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原总会计师曹其跃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曹其跃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妨碍巡视工作;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就业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收受财物,多次嫖娼。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曹其跃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曹其跃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察厅报湖北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