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三个三”举措扎实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20.06.2014  09:28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荆门市政府以稳控火灾形势为目标,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坚持“三个三”举措,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三个层面发动。一是党政领导。 荆门市委书记万勇、市长肖菊华先后作出批示要求不打折扣扎实深入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6月12日召开会议,要求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务必排查隐患、切实整改、注重防范。荆门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朱高文要求要强化责任落实,对火灾隐患整治保持高压态势。 二是职能部门。 各部门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对照年初市政府签订的社会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下发方案对本行业、本地区的工作进行部署,确保消防安全各项措施在本系统内落到实处。 三是消防部队。 全市消防部队深化隐患治理“三分三定”工作方法,采取“三大、三明、三常、三严”措施,实现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固定消防设施检测率达到100%、重大火灾隐患按期销案率达到100%、建档率达到100%、整改不力单位曝光率达到100%。

三种方式排查 。政府领导带头。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荆门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朱高文、副市长郑中华、副市长张尚贵等市政府、公安机关领导多次带队检查消防工作。全市先后共有165位党政领导听取了工作汇报,并亲自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清剿各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职能部门自查。 发改、教育、民政、住建、交通、文化、卫生、旅游、粮食、安监、人防等部门组织对所属行业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全力排查火灾隐患,做到全方位、无缝隙、无盲区死角。 消防部门专查。 全市消防监督员深入辖区开展检查。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监督员严格依法督促各单位迅速落实整改,确保成效。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必须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配齐配足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三大形式宣传。 各地要以宣贯《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为抓手,大力宣传政府、部门、隐患单位在专项行动中的责任。 媒体发布。 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专版,广泛张贴通告,公告专项行动内容、措施、要求。要组织开展“红色警示”主题宣传活动,以案说法、以例示警,营造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浓厚氛围。 社会力量。 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全市各个角落进行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教导居民正确使用灭火器。组建文艺小分队、民间艺术团,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消防安全带进千家万户。 宣传培训。 组织对行业部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负责人开展消防业务知识培训。专项行动期间,要分级、分批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单位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