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艳明同志带队开展纪律作风和监所安全监督检查

03.05.2018  23:09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和司法部4.15全国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精神,根据厅党委的安排,4月29日,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委委员潘艳明带领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和省厅警务督察总队人员对省汉口监狱、省女子强戒所和省沙洋监狱管理局驻武汉办事处的民警纪律作风和监所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每到一个单位,检查组分成两个小组开展监督检查,潘艳明同志带领一组直接进入机关大楼和指挥中心,实地检查领导值班带班、民警纪律作风情况、履职尽责情况,详细询问指挥中心民警执勤模式、日常运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另一组人员直接进入监管区,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司法部4.15会议情况,落实治本安全情况,监区(大队)值班民警到岗到位、“三大现场”管理、生产消防安全、门卫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等情况。

此次监督检查发现省汉口监狱13个隐患问题、省女子强戒所8个隐患问题,分别向各单位下达了警务督察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

潘艳明强调,司法部党组和省厅党委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司法部4.15全国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厅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对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专门的部署。省厅警务督察委员会对监管设施不达标、门卫制度落实不严格、一线警力不达标、罪犯(戒毒人员)超时劳动、监管区内工具管理、监管区内攀爬物等问题隐患多次进行通报,并要求全系统所有监管单位举一反三进行排查整改。然而在少数单位仍然存在类似问题隐患,存在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定制度不完善、落实制度不到位、督察检查不认真、堵塞漏洞不及时等问题,折射民警精神状态不佳,管理上存在宽松软,暴露出少数单位领导班子工作作风不扎实,执行制度不坚决,履职尽责不到位,风险意识不强,落实治本安全观不全面,在落实上级部署上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潘艳明要求,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行排查整改,主要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履职尽责,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负首责,发挥“头雁效应”,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检查、一级带着一级抓,做维护安全稳定的带头人,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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