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开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检查

18.04.2016  20:14

  为促进全省非遗保护工作基础条件的进一步改善,推动全省非遗保护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省人大拟于今年上半年在全省开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为做好此次执法检查工作,省文化厅于4月中旬,组成四个检查组陆续在全省开展《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级政府制定非遗总体保护规划,建立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机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支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与传播活动等方面落实情况;二是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开展抢救性记录,非遗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保护机制,活态传承与创新发展,开展非遗宣传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将本地特色非遗编入地方教材,开展非遗进校园进课堂的落实情况;三是各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依法履职尽责情况;四是国家、省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