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关于开展对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鄂粮党组字[2015]33号
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对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处室(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湖北省粮食局党组
2015年6月1日
关于开展对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的方案
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活动的通知》(鄂纪办[2015]28号)文件要求,对局机关和局直单位落实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制度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活动。为确保督促检查活动顺利完成,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促检查的范围
此次督促检查活动,在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下列10项作风建设方面制度的落实情况。
1.《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鄂办发[2013]7号);
2.《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鄂发[2014]11号);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具体意见》(鄂纪发[2013]1号);
4.《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情况监督检查的办法》(鄂纪发[2013]2号);
5.《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鄂纪发[2014]5号);
6.《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鄂发[2013]26号);
7.《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鄂办发[2014]1号);
8.《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鄂办发[2013]25号);
9.《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鄂办发[2013]33号);
10.《关于对“为官不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纪办发[2014]9号)。
二、督促检查的内容
围绕上述10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四个方面的内容:
1.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权力监督的情况;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3.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对经济责任实施问责的情况;
4.整治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为官不为的情况。
三、督促检查责任分工
按照我局贯彻落实上述10项制度的牵头和起草制定相对应文件的承办处室,对此次督促检查内容进行如下分工。
1.办公室负责完成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具体意见》(鄂纪发[2013]1号)和《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鄂办发[2014]1号)落实情况的自查;
2.财会处负责完成贯彻落实《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鄂发[2013]26号)、《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鄂办发[2013]25号)落实情况的自查;
3.机关党办负责完成贯彻落实《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鄂办发[2013]33号)落实情况的自查;
4.监察室负责完成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鄂办发[2013]7号)、《关于贯彻落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鄂发[2014]11号)、《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六条意见”情况监督检查的办法》(鄂纪发[2013]2号)、《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鄂纪发[2014]5号)和《关于对“为官不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纪办发[2014]9号)执行情况的自查。
四、有关要求
1.各处室、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守纪律、讲规矩”观念,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牵头处室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全面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2.各处室、各单位要加强对制度执行落实的宣传教育,对照上述10项重点制度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迎接省纪委检查组6月中旬至6月底的调研督查准备工作。
3. 负责牵头开展督促检查的处室,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结合具体文件要求,开展督促检查。按照分工要求,6月10日前将开展自查工作情况书面报监察室汇总。
4. 各负责牵头的处室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深刻剖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对检查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要求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