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落实人大代表建议 强化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

18.08.2014  12:48

(邬祯国)枝江市水利局诚恳听取和虚心接受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职能,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 

近年来,枝江市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诸多原因,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后管护不到位、水利设施损坏严重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农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在今年初召开的枝江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张玉玲等5名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的建议。市政府及水利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和着手制订相应工作措施,力争在最近时间内取得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建立小型水利设施管护体制。一是出台管理办法。结合《枝江市农业排灌渠道管理办法》,正在制定完善《枝江市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办法》,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将实行统一管理。二是落实专职管护队伍及管护人员。各水管单位、各村将统一招聘水利设施管护员,由各水管单位或水利站负责考核聘用,实行管养分离,由市对其管护情况进行考核,以奖代补,实现责、权、利统一。同时市委、市政府正在拟定“三员”合一实施方案,整合水利、交通、村庄环境整治三个方面的资金,建立“三员合一”管护机制,提高管护效益。三是发挥用水户协会作用。大力扶持用水户协会,把跨乡镇流域性的农民用水户协会真正办实,把协会管理的机制建好,发挥群众管水用水积极性。 

明晰水利设施产权及管护责任。一是按照受益范围,将水利设施划分为市级、镇级、村级、协会(群众)管理,颁发产权或使用证书,同时将管护责任划分给市、镇、村(协会),落实分级管理责任。二是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积极推行农民自建自管、受益户共管、协会管护、专业化管护及市场化管护模式。 

多渠道筹集管护资金。2013年该市争取到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和项目建设补助资金545万元,其中用于农田水利管护专项资金272.5万元。市镇两级“三位一体”维护管理资金已列入市、镇两级财政预算,并在市级农业切块资金中安排专项管护资金。 

按照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省水利厅已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县(市、区)作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如被纳入,每年可争取项目资金200万元,目前该市正在积极探索和实践,争取早日被纳入全国试点县范畴,以此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其中,确保农村水利设施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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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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