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建立四项机制化解涉法涉诉信访

25.11.2015  10:59

  远安县针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有增无减的现状,通过建立律师服务政府决策参谋机制、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机制、评估稳定风险防范机制、“先调后导”矛盾化解机制等方式,及时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建立律师服务政府决策参谋机制。成立县政府法律顾问团,辖区内3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均为顾问团成员,律师事务所以法律顾问团为基点,对全县7个乡镇政府及117个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担任县政府职能部门中48家行政事业单位顾问。近年来,先后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124条,法律论证34次,参与处理重大矛盾纠纷68起,代理政府应诉案件47件,协助县政府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及重要法律文书46件,法律顾问团逐步成为县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高级参谋”。

  二是健全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机制。积极建立法律服务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联动机制,选派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定律师涉法涉诉信访值班、登记、报告、通报和联席会议等制度,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为信访群众依法维权。在县领导每周二轮流接待信访群众时,均安排1名骨干律师全程参与接待,为解决信访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参考意见。律师对在涉法涉诉信访接待中发现的信访隐患,及时向信访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报告,向有关单位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帮助。全县律师通过信访接待平台,不仅赢得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和信访群众欢迎好评,同时自身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也得到很大提高。

  三是创新律师评估稳定风险防范机制。组织湖北沮城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率先在律师事务所内成立远安县正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运行模式。引导律师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充分运用专业优势,准确查找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风险点、违法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有价值的评估结论和咨询意见,成功完成了“远安县鸣凤城区客运秩序专项整治”、“湖北省远安县付家河水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远安县解放路南段二期道路改造工程(一标段)”、“远安县第31届嫘祖庙会节”等重大事项的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涉稳重大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

  四是完善律师“先调后导”矛盾化解机制。有效发挥律师既是法律“明白人”,也是独立“第三方”的中介性质,对于一般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采取及时引导和公正裁判来解决。对于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不强,不依法办事、依法上访者,尤其是闹访、缠访、无理上访者,要求律师在职业范围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耐心细致、深入浅出地做好思想工作,有序引导涉法涉诉信访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纷争。针对民间纠纷激化成民转刑案件、征地搬迁补偿、企地矛盾、涉众性利益纠纷等问题,要求法律顾问团坚持问题导向、法治优先理念,积极探索调解先行、依法导入法律程序的先调后导“两步工作法”,努力让矛盾在法治框架内化解。(张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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