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城市噪声治理转入常态化 民调满意率80%

16.08.2014  19:03


   7月31日,建始县政府督查室通报对城市噪声专项治理民意测评结果,对5个责任主体单位17项测评内容基本满意率均在80%以上,较之今年5月第一次测评时,13项内容均在60%以下的测评结果,明显提升。环保、公安、城管、文体、工商等单位负责人参会,县委常委、副县长黄大洪作了讲话,提出了相关要求。

   今年4月,建始县城市噪声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立,按照《建始县城市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城区内社会生活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企业噪声、经营性文化娱乐场噪声以及居民住宅区、医疗区、文教科研区等集中区域和商业区、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噪声开展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期间,共处理噪声超标扰民违法行为127件,责令相关单位改正噪声违法行为96次。对违规夜间施工的6家建筑工地进行了行政处罚,督促施工方改正违规夜间施工行为13起。市民反映的人民医院锅炉噪声污染问题、永昌建材公司和茨泉宾馆固定设备超标问题已整改。对城市商铺和商家促销活动噪声整治中,暂扣音量严重超标的外置扩音设备30余台(套),对公共场所广场舞等规劝13起。

   通过专项治理,城区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但广场舞的群闹扰民、大功率喇叭扰民、流动商贩叫卖声、铁器加工、烟花爆竹燃放、车辆肆意鸣笛等噪声污染仍然存在。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黄大洪要求,即日起噪声治理转入常态化,从城管、环保、公安抽调人员建立噪声治理中队,在各职能部门设立投诉电话的基础上,再设立统一的举报电话,继续坚持错时巡查执勤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并分季度督查测评,继续坚持重拳重处,为市民创造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

   公安局、文体局、工商局、城管局、环保局等单位负责人就转入常态化治理分别表态,将继续依法从重查处,并将“防噪”作为市场准入、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纳入基层市场巡查内容,加大警示力度,增强商家、企业等的自觉防噪意识。

   据悉,城区限鞭区有望调整,将与《建始县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方案(暂行)》中规定的业州老城区、下坝新城区、小垭门片区共17.8平方公里的范围保持一致,以有效缓解烟花爆竹扰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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