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推行领导干部廉政清单制度 房产车辆等须报告

09.10.2014  11:26

  湖北日报讯 (记者唐宜贵、通讯员向晶方、宜纪宣)有几套住房?有没有违规受礼?配偶、子女有无移居国外?这些事项都要及时以清单形式向纪委报告。这是目前正在宜昌推行的廉政清单制度的内容。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宜昌市委日前决定,在全市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廉政清单”制度,它由个人信息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执行清单四部分组成。

  个人信息清单要求“五个提交”,即提交领导干部收入、房产、车辆、投资等事项;提交领导干部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提交本人分工、招商引资、联系企业情况;提交本人社会关系情况;提交本人上交礼金情况。

  负面清单重点落实“十个严禁”:即严禁公款送礼、违规受礼;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乱发津补贴;严禁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矿山资源开发等市场经济活动;严禁铺张浪费;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带彩”娱乐;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严禁违规用人;严禁损害群众利益。

  责任清单要求,党委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亲自抓、负总责,必须落实好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必须明确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机构和人员等“十个必须”。

  执行清单要求每年向党委和纪委报告一次落实“两个责任”执行情况,主要做到“六个报告”:报告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制定出台新的廉政举措情况、开展廉政教育情况、开展廉政谈话情况、开展廉政检查情况。

  该市纪委每年对领导干部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抽查,对隐瞒事实报告的,视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两年内不得提拔、免职处理;情况严重的立案调查,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