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成立民族宗教工作服务站

19.04.2016  09:10

3月25日,应城市委召开常委会,同意成立应城市民族宗教工作服务站。

应城市民族宗教工作服务站为应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安排事业编制2名,其年度工作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应城市民族宗教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对有关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少数民族群众更改民族成份和少数民族子女中考、高考加分报批、政策咨询;负责清真“三食”补贴发放工作。负责接待民族宗教群众的来信来访;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宗教界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经济发展方面的服务。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族宗教工作站的成立,将进一步提升应城市民族宗教工作水平,更好地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和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