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加大空气质量改善力度 保障群众健康

27.10.2014  11:01


   近年来,广水市不断加大空气质量改善力度,保障群众健康。

   一是制定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为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3年度削减1%,顺利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该局与相关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控制在0.07毫克/立方米以下,重污染天数控制在较低水平,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二是深入推进工业领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积极推进淘汰落后产能。2011年关闭了广办志达纸业,2012年丰华金属、金钼化工等2家小企业、淘汰中山造纸包装有限公司1072和1575生产线各一条,2013年关闭双剑催化,浩石金属、鑫源铸造、振昌钼业等4家小企业,淘汰新生活纸业,丽明纸业生产线。同时,该市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先后建成广水经济开发区、十里工业园区、杨寨冶金工业园区,将企业向园区集中。

   三是切实加强建筑领域的扬尘管控。对施工扬尘的控制,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采取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出工地运输车辆冲净且密闭,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洒水降尘等措施。同时,该市还加大对道路扬尘的控制。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加强城区绿化覆盖率,着力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力求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以上。

   四是扎实抓好交通领域机动车污染防治。大力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的应用,加快建设机动车尾气监测系统,开展机动车尾气监测,禁止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提升燃油品质,2014年底前全面供应国IV车用汽油、柴油,加强对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劣质油、非标油等不合格油品的打击力度。对新、改、扩建的加油站、储油库,要严格环评审批和验收,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2015年前基本淘汰注册的黄标车。

   五是制定完善重污染大气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行环境信息公开。空气质量监测点监测数据表明:2012、2013两年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341天,345天,达标率分别为93.2%、94.5%,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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