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省广告监测中心发布预警 五种酒类虚假广告要当心

24.11.2015  09:51

  “贵州茅台集团直销酒,直供价998元/箱,购两箱再送1000元话费”。近年来类似于这种酒类虚假广告屡见不鲜。11月23日湖北省广告监测中心发布酒类广告消费预警,提醒消费者切忌盲目相信夸张虚假宣传。

  数据显示,9月1日新《广告法》实施以来,湖北省广告监测中心共监测酒类广告8108条次,其中涉嫌严重违法360条次,涉嫌违法率4.44%。监测发现,部分广播电视出现以贵州茅台集团、四川五粮液集团等知名酒类企业的名义低价推销白酒。为此,省广告监测中心提醒消费者,遇到五大广告模式,小心上当。

  一是商品称谓不实,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其他著名品牌酒类。

  二是企业名称不实。此类广告往往以生产企业的名称代替广告经营者的名称,例如笼统地使用“茅台集团直销”、“五粮液集团直销”等名义,误导消费者。

  三是嘉宾身份不实。

  四是活动促销不实。即广告中虚构降价促销事实,宣传“破例”“特批”“限量”等内容,以虚构的原价或者不存在的“定价”“出厂价”“指导价”等,误导消费者。

  五是实时连线不实。即广告中以虚假的直播连线,及虚假的实时订购信息等,欺骗消费者。(李晓璐 程喆、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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