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释疑广东拟放“痛经假”:开一次半年有效

06.11.2015  10:56

  ■新快报记者 董芳 黎秋玲

  通讯员 宋莉萍 张秋霞

  广东拟立法放带薪“痛经假”,您怎么看?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中提出,如果有医疗机构的证明,女职 工可以带薪休1天“痛经假”。昨日经新快报报道后,引发网友和法律界人士的热议。经历过此种“难言之痛”的网友称,痛经时连班都上不了了,怎么可能每个月 跑一次医院开证明?多位律师解读认为,广东的“痛经假”可开一次证明保半年。

   热议一 有必要设“痛经假”吗?

  “广东拟放‘痛经假’,举双手双脚支持!”昨天的朋友圈上,“痛经假”高调刷了屏,不仅很多职场女性在转发,就连不少男士也转发表示“支持”。一位男士评论称,“有必要(立法),看着她痛我心里也难受,支持全国都实行”,如此“暖男”的话语引来女同胞们点赞无数。

  当然,也有不少人并不认同“痛经假”。网友林先生就表示,“女同胞们的福利也太多了吧,各种节,各种假,各种关爱,广大男同胞们还要活吗?”网友陈先生也认为,既然女性有“痛经假”,也应该关爱男性每个月低谷期的“精神例假”,建议放“大姨夫假”。

  调侃有之,思考有之。有不少“理性派”担心,就算设立“痛经假”,在很多企业恐难以实现,何必多此一举。

  一位叫做“草莓LY”的网友说,“山西已经开始实行了,然而并没什么用,我今天还是痛得上了一天班,回到家就痛吐了。”有不少网友认为,在私企或民营企业 工作,“痛经假”根本不能成为请假的理由,反而会让上司认为自己“吃不了苦,难托重任”。如今二孩政策放开,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了女性的职场地位,现在设 立带薪“痛经假”,将更加削弱女性求职机会,加大女生就业压力。“除非这一天的薪水由政府补贴,别让企业掏钱。”网友Molly如是建议。

  还有网友提议,与其要开证明请“痛经假”,何不干脆给所有女员工每月一天带薪休假。对此有律师认为,立法既要考虑群体,又要兼顾社会效应。如果所有女员工无论是否痛经,都有一天带薪休假,无疑将给企业带来压力,甚至导致就业歧视。

   热议二 每月都要跑医院开证明吗?

  对于设立“痛经假”,虽然不少女性表示支持,但也提出疑虑,难道每个月都要跑一次医院去开证明吗?广州白领万小姐表示,痛起来的时候连路都走不了,如果还有去开证明的力气,都可以去上班了。

  据了解,西医痛经诊断分“原发性”和“继发性”。“原发性”痛经通常在女性初潮后1~2年内发病,经常在分娩后或在婚后随年龄增长逐渐消逝。而“继发性” 痛经则为生殖器官有明显的器质性病变,如盆腔炎、子宫肿瘤、子宫内膜异位病变致痛经。也就是说,无论是哪一类痛经,都不是短时间内能消失的。因此疼痛的时 候再去开证明,有些不切实际。

  然而,新快报记者采访的多位律师在研究了条文后认为,“送审稿”第六条规定,“经医疗机构证明(半年有效)患有重度痛经而不能工作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 在其经期给予1天的带薪休息。”其中的“半年有效”意为只要开过一次重度痛经的证明,在此后的半年内,该证明都可作为有效的请假依据,也就是“开一次保半 年”。而且这一点应该说是广东首创,其他已实施“痛经假”的地区并未强调“半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