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6亿发展校园“三大球”并纳入教学计划

26.05.2016  16:50
  新疆近日决定投入6亿元,推进校园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体育活动发展。同时,将学生校园“三大球”体育活动时间和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力争用5年时间将其打造成为学校阳光体育竞赛活动的一张名片。 新疆规定,各级各类学校“三大球”项目工作的所需经费均从公用经费中开支:高校从公用经费中开支比例由过去的1.5%提高到如今的不低于6%,高职高专(含中职)从零提高到不低于10%,中小学由过去的6%提高到不低于12%。公用经费提高后,新疆校园“三大球”发展资金将达到6亿元。 新疆还加强校园“三大球”体育教师配备,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数内,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所占的比例和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校园“三大球”体育教师。体育教师组织学校运动队的课余训练一小时计1课时;寒暑假全日训练,一天计4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