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明确2017年餐饮服务监管工作要点

17.02.2017  19:07

近日,省局印发《2017年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以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为抓手,从“强基础、谋创新、压责任、控风险、提能力、促联动”等六个方面对全省餐饮服务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一是 完善配套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修订完善餐饮监管相关配套制度,推进餐饮量化分级与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有效衔接。在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推行“双随机”检查方式。

二是 开展餐饮创新治理。 组织实施国家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餐饮集中消费区、美食街等。创新网络订餐监管方式,通过在线监测平台的“以网管网”模式,提高网络订餐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大力拓展“明厨亮灶”建设内涵,将后厨展示、原料追溯、台账记录、信息公示、制度管理等有机结合,为“明厨亮灶”注入新的内容和活力。

三是落实经营主体责任。 督促指导餐饮单位和单位食堂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认真落实餐饮食品安全基本管理制度。开展“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主题活动,以榜样示范引领推动餐饮行业守信文化养成。

四是防控重点环节风险。 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消费聚集区、交通沿线等为重点区域;以单位食堂、农村集体聚餐、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网络订餐为重点对象;以传统节假日、夏秋季、中高考、学校开学前后为重点时段;以凉菜、畜禽水产品、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突出重点时段开展联合检查。

五是提升监管质效。 以“大学习、大交流、大培训、大比武、大考核”系列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监管业务知识培训,帮助提升基层监管人员能力素质,加快构建专业化检查员队伍。

六是强化部门联动共管。 加强与教育、民政、旅游、住建、通信等主管部门沟通,建立监管部门与主管部门的良性互动机制,继续开展示范景区、学校放心食堂、示范街、明厨亮灶示范店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提升餐饮安全保障水平。

(信息来源:食品消费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