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通报2016年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评查工作情况

14.10.2016  15:39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荆门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市直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查工作基本情况

本次案卷评查工作分为单位自查、集中评查、总结整改三个阶段进行,评查范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案卷。

单位自查阶段,共有53个行政执法单位按要求完成了案卷自查工作(其中19个单位没有执法案卷),并按时报送了自查工作总结和案卷评查目录,全市34个行政执法单位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3079卷。

集中评查阶段,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市直15个执法单位的法规科长,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和学习交流活动。评查的案卷从22个执法单位随机抽取,共计89卷,其中行政处罚类56卷、行政许可类33卷。对照《荆门市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逐卷登记评查,一案卷一表格,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提出评查意见。

总结整改阶段,针对抽查案卷中发现的157个问题,逐一向执法单位反馈,并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

二、总体评价

各单位高度重视评查工作,普遍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单位按照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认真开展了自查,有些单位的案卷评查数量达到了案卷总数的100%,大部分单位自评面达到了30%以上。在自评方式上,能够结合部门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有效推进案卷评查工作。在评查过程中,各单位注重案卷类别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评查,对行政许可案卷主要围绕实施主体合法性,许可依据准确性,许可材料真实、合法、齐全性,许可收费、办案期限的合法性和监督性等方面进行评查;对行政处罚案卷主要围绕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评查。

从今年抽查的案卷质量来看,大部分单位行政执法较规范,反映到行政执法案卷上,基本做到了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法律适用准确,当事人权利义务、救济途径告知清楚明了,文书送达及时,调查取证要件齐备,亮证执法规定执行到位,案卷装订完整。

三、存在的问题

从评查的情况来看,虽然案件办理的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立案审查决定方面。个别单位无立案审批文书或无立案法律依据;现场检查图片资料无情况说明;有的案卷进行了相关调查取证却没有调查终结报告;案卷中案件处理审批程序不规范;部分单位执法决定未经法制机构审核把关。

(二)行政执法程序方面。在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期限内即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案卷中没有行政处罚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的书面材料;《行政诉讼法》修改后,提起诉讼的期限由原来的三个月改为六个月,个别单位的处罚决定书中告知提起诉讼的期限仍为三个月;送达回证上送达人签字只有一人。

(三)执法文书规范方面。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没有加盖原件单位“与原件核对无误”的确认印章;文书有涂改却没有签字说明及盖章确认;部分案卷文书未填写完整,落款处未填写时间,文号编写不准确。

(四)执法案卷装订方面。案卷装订时仍存在未使用统一规范的卷皮;卷内目录未标注对应页码或用铅笔编写页码;案卷题名表述不准确,不能反映案卷内容。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各单位对案卷评查中存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全面梳理,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进行整改,真正达到解决执法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案卷质量的目的。

(二)加强培训,规范执法。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化。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认真做好每一宗行政执法案件的归档工作。

(三)完善制度,常抓不懈。各单位要把案卷评查工作作为推动本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从组织领导、工作安排、制度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着手,建立健全内部相关配套制度,做到年初有安排、定期有检查、工作有总结、年终有考核,为案卷评查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促进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提高。(荆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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