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工商局连续6年荣获“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02.03.2015  17:26
 

在2月28日召开的市政府工作会议上,仙桃市工商局荣获“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这也是该局连续6年被仙桃市政府授予“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近年来,仙桃市工商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强力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全省法治工商建设指导意见》,抓好普法教育,落实执法“三制”,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努力提升执法效能,大力推进法治工商建设。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加强法制宣传,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该局建立行政执法督导员制度,选派19名机关干部作为19个工商所的行政执法督导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实地检查,重点加强对法治工商建设的督办指导。同时狠抓教育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一月一法一考”的在线学习考试活动,实行“菜单式培训”。在全市工商系统内遴选多名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干部,组建师资库,分区域、分批次、分时段进行授课。2014年,共举办培训班8期,培训干部400人次。共组织了7次考试,有384人参加了考试。

二是健全制约机制,落实执法“三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该局按照法治工商建设的要求,陆续出台了《仙桃市工商局案件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查扣和没收财物管理办法(试行)》、《执法办案工作评价办法》、《12315诉转案工作办法(试行)》等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从案件的线索直到案件的结案、执行的每一个环节都作了明确的界定,逐一进行规范,确保无差错,有错必改,违法必究。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效地推进了行政行为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严格落实执法“三制”,即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追究制。2014年共立案查处2起,开除公职2人;组织处理6件,其中通报批评4件,诫勉谈话2件。

三是加强案件核审,提升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该局加强案件核审工作,将案件质量纳入各工商所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督促各工商所重视案件核审工作,重视法制员的工作。对各工商所查处的罚没金额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案件,由市局法规科和办案单位的法制员、办案人员进行会商。凡是罚没款在3万元以上的一般程序案件、争议较大、难以定性的疑难案件,由市局案审会进行集体讨论、集体决定。2014年共核审市局名义的一般程序案件1338件,会商各类案件736件,举办案审会10次,集体讨论案件31件。深化案件评查工作,共组织3次案件评查活动,评查了64件行政处罚案件。举办案例评析,共举办4次案例评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