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2015年粮食库存检查省级复查工作

09.06.2015  10:41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发行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粮食局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共抽调66人组成5个省级复查组,对宜城市、老河口市、襄阳东国家粮食储备库,荆州区、监利县,掇刀区、沙洋县,宜昌市直、当阳市,麻城市、浠水县等5个市州11个县(市、区)范围内所有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存粮、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进行了全面复查,复查比例不低于全省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截至2015年5月21日,省级复查工作圆满完成。从总体情况来看,被查地区粮食库存账实、账账基本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库存管理较为规范。也有少数地方存在粮食仓储、会统、质量等方面的问题,检查组要求相关企业迅速整改。下一步省粮食局还将继续跟踪督办整改落实和问责追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