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2017年第一起行政公益诉讼

04.02.2017  12:35

1月24日上午,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诉大冶市国土资源局不作为一案在大冶市人民法院召开庭审并当庭宣判,判决确认大冶市国土资源局不完全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责令大冶市国土资源局继续履行法定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违法行使职权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纳入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该案系上述规定施行以来我市2017年第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更是涉及国土部门的首例诉案。

对于行政公益诉讼,国土部门在国有土地出让、国土资源保护和国有资产保护三个环节均有覆盖,国土资源行政公益诉讼风险不可小觑。黄石市国土局派出法制科、支队、阳新县国土局等执法人员12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讨论、分析风险,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一是树立行政公益诉讼风险意识;二是重视诉前程序到位;三是注重源头监管;四是完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和预防工作机制。(黄石市政府法制办  市国土局供稿)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