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十部门开展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整治违法排污

23.07.2014  11:53


  7月22日从建始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建始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已正式启动。

  为开展好环保专项行动,县环委会印发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由环保、发改、经信、司法、住建、水利、农业、畜牧、工商、安监等十部门为责任单位,按照省州统一部署,以宣传学习新《环境保护法》为契机,以“两高”环保司法解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为依据,以污染严重流域区域为重点,实施环境保护“三大行动”(饮用水源保护行动、空气质量改善行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行动),践行群众路线,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工作部署、责任分工和督办落实,明确政府和10个责任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督查督办,将对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未通过环评的新建项目、环保设施未达标的在建项目、环境风险隐患企业、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饮用水源地建设与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拒绝监督检查弄虚作假、环境监管不到位“问责”、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等,加大惩处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推行部门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完善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完善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制度,鼓励重污染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信息公开,畅通投诉渠道,加大对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查处和督办力度,强化新闻媒体环保宣传,主动公开环保专项行动情况,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据了解,本次环保专项行动历时4个月,从7月份开始,至11月上旬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督查验收、总结与信息公开等四个阶段,集中对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和工业园区、清江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查处典型违法案件,整治一批污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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