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有所居 百姓梦圆——2017年湖北住房保障工作回眸

26.12.2017  10:19

图为:武汉廉租房住户喜领新房钥匙

图为:宜昌棚改居民喜领新家钥匙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2017年,省住房保障局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履行服务民生、保障发展的双重职责,聚焦目标任务不放松,紧盯薄弱环节补短板,以加快推进棚改进度和公租房分配为重点,圆满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

   棚户区改造: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根据省政府与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2017年,全省开工改造棚户区住房41.17万套。截至11月底,全省棚户区改造已开工41.25万套,开工率100.2%,提前完成了全年目标。棚改基本建成任务18.24万套,已建成29.94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51%。

  成绩的取得和我省提早周密谋划分不开。根据我省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要求,今年年初,我省及时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纳入对市州党政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根据各地的目标责任情况,狠抓项目落地工作。在2017年4月底召开的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上要求各地汇报项目落地情况,督促各地建立了项目台账,将41.17万套棚改目标任务分解到全省799个项目当中,对项目进展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并督促各地及时公布项目清单,接受公众监督。

  为了有效推进棚改工作进度,我省采取会议督办、通报督办、发函督办、开展驻点巡查督办等多形式督办。今年以来,共进行会议督办7次、现场督办19次,制发督办函8份、情况通报9期。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是一个难题。针对难题,我省多措并举筹措资金,2017年共计争取棚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2.60亿元。同时,省住建厅主动争取金融机构支持,积极协调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其他商业银行开辟棚改融资绿色通道,加大与地方政府工作对接力度;分别于2017年6月、9月和11月,先后3次召开全省棚改融资工作座谈会、培训班及2018年融资工作对接会,分析解决融资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了提高融资办事效率,省住建厅规范了棚改融资确认函的工作流程。2017年1月至11月,省农发行评审贷款金额391.68亿元,发放265.21亿元。国开行新增授信资金862.91亿元,发放570.35亿元。两行授信与发放金额均居全国前列。

   公租房管理:分配比例全国领先

  公租房分配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解决群众住有所居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大力推进公租房分配入住。根据省政府与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公租房,原则上2017年底前要完成分配90%;2014年政府投资公租房,原则上2017年要完成分配85%。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2017年初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管理的通知》(鄂建〔2017〕1号)。2017年9月,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等部委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要求,省住建厅联合发改、财政、国土部门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得到住建部的肯定。

  2017年5月,省住房保障局成立了公租房专班,专门推进公租房竣工分配管理工作。为加快公租房盘活步伐,先后8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公租房盘活、公租房交付使用等专项工作推进会。对我省列入2017年中央财政公租房配套设施专项补助的179个项目及各地公租房盘活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半月报制度,及时掌握。

  截至2017年11月底,我省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公租房建设33.3万套,已分配31.48万套,分配比例为94.31%,超年度目标4.31个百分点。2014年政府投资公租房建设4.75万套,已分配4.39万套,分配比例为92.5%,超年度目标7.5个百分点。

  我省还积极开展制度法规建设,推动公租房工作不断走上法治化轨道。省住建厅与省委人才办出台了《关于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建[2017]8号),通过实行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和购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人才住房保障供给体系。同时,专门成立了课题组开展公租房退出机制专题研究,为下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租房后期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此外,《湖北省城镇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已完成第二次征求意见工作,拟于近期正式出台,将为我省住房保障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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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