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英山县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09.03.2017  19:06

一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五城同创”、建设小康英山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和考核机制。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如针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问题,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二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定期轮训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列入普法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专家讲座、媒体报道、互联网等形式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各级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系统学习依法行政知识,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二、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政府职能加快转变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减项目、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下放审批权”的要求,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由2012年的364项削减至目前的215项;保留事项的审批流程控制在5个以内;审批时限整体压缩30% 以上;不收费项目占100%。全面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先照后证”、“企业网上年检”等新制度全面实施,市场活力有效释放。

三、着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行政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出台了《英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英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实施办法》,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决策后评估实施,进一步明晰了主体,界定了范围,规范了程序,确定了权责,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为保障行政机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县政府聘请了8位知名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组建了政府法律顾问团。出台了《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建立了法律顾问工作长效机制。11个乡镇和县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实现了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三是依法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事前合法性审查、有效期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办复规范性文件公众异议审查申请。

四、着力完善体制机制,行政执法日益规范   一是严格实施法律法规。县政府就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和《预算法》作出了专门部署,并通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三类案卷评查,全面检查、评估《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贯彻实施情况。二是全面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针对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处罚畸轻畸重、执法随意等问题,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执行情况,及时修改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对行政执法案卷加强监督检查。三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定评查标准,坚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常态化。评查内容包括执法主体资格、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流程、法律适用、处理决定等各方面。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抽查3个部门办理的行政执法案卷193卷。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发反馈意见函,督促执法部门整改。四是清理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主体。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证、监督证换证工作,对全县54家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执法主体基本情况、单位性质、主体类别进行了全面清查,完成了1642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监督证换证工作。五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成立了英山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加挂了组织机构的牌子。出台了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实施了“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制度。具体工作中,对于一般的行政复议案件,以书面审理形式予以审理。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以案审会的形式集中审理决定。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综合运用听证、实地调查、调解、和解等方式,将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既依法依程序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又真心实意支持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提升了行政复议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2016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1件,受理7件,审结7件。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效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1 、法治意识不够牢固。 少数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淡薄、法治信念缺失、法治知识贫乏;不懂法、不讲法,重人治、轻法治;注重经济发展,忽视法治建设,甚至认为法治是束缚手脚。有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主动谋划意识不强,往往是发生负面影响后,事后弥补性地倒逼式推动。

2 、依法履职不够到位 。政府职能转变没有完全到位,履行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职能尚显不足。简政放权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明放暗不放、虚放实不放、放小不放大,一放了之、只放不管等情况依然存在。行政决策机制不够健全,行政管理方式和手段亟待创新,不善于运用行政规划、行政指导等手段实施管理和服务,行政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不高,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培育发展和规范的力度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还不能应对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新挑战。

3 、行政执法不够规范。 一方面在体制方面,执法主体职责不清、权责脱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资源分散、执法协调不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由此导致的多头执法、多层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仍然存在。一方面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不透明、不文明、不讲程序,滥用自由裁量权、选择性执法、越权执法、粗暴执法,甚至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等现象在依然个别存在,执法方式简单粗暴、证据审查不严或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不及时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以及超越职权执法等问题仍然存在。

4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不够健全。 少数行政机关负责人未真正有效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协调机制尚未普遍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合力有待增强。法制机构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够匹配,法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存在不足,越是基层,机构设置越不健全,编制越少,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2017年工作打算

1 、认真谋划“十三五”法治政府建设。 重点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行政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进行谋划部署,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科学编制认真实施《英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2 、大力推进放管结合。 按照国务院要求,全面清理取消或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推动中介机构与行政审批部门彻底脱钩。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收费,取消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和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收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在减少审批的基础上,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营造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体系,向社会公示,使市场主体明晓界限、守法经营。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引导和加强行业自律,鼓励同行监督。推进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3 、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即将出台的《英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尽快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年度目录、风险评估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等4个配套文件,形成“1+4”制度体系。着力提高行政决策水平,重点是把好“五关”:把好程序关,提升规范性;把好审查关,增强合法性;把好参与关,扩大民主性;把好评估关,防范风险性;把好责任关,强化严肃性。二是厘清“三个清单”。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程序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编制投资负面清单、行政和事业收费清单,建立清单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细化公共财政、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工程的公开项目,推进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和执法权下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4 、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一是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和工作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依法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接受备案审查。二是切实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大力推进分事行权,推进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财政、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督促政府工作人员真正把钱管好、把权用好、把责履好。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的纠错功能,及时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

5 、强化思想组织人才保障 。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促其养成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使之真正成为法治建设的实践者、引领者。二是着力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建设。建立法制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加大法制人才的交流、引进力度。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提高法治建设成效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黄冈英山县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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