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汇报

24.01.2017  14:32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治办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扣铁山转型跨越发展工作中心,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做法

(一)抓根本,强化法治建设领导。一是健全组织,谋划全局。随着换届工作的完成,我区及时调整了法治铁山建设领导小组,向市编办报告落实了法治办一名副科级专职副主任编制,明确了各项工作责任、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常态化轨道。二是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我区始终坚持政府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向区政协通报情况制度,领导干部带头领办建议提案,2016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8件,政协委员提案62件,办复率均达100%。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过错追究、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度,及时公布政务信息,主动接受市民监督;通过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黄石知名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提高了科学决策,处理各类行政事务的能力。三是强化学习,树立理念。我区始终坚持把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和人员作为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区委中心组把干部法律学习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区委组织部把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对机关干部的年度“考学”结合起来,把执法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机关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考核内容。

(二)抓基础,提高依法行政效力。一是深入推进依法决策。我区按照重大决策必须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建立了集体决策、重大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完善了决策程序制度,健全了决策透明制度。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统一政令,清除制度性障碍,保证法制统一。二是围绕经济服务大局。我区结合“一主三新”发展战略,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发展、政法先行”活动,定期不定期到辖区企业走访,召开座谈会。此外,多个部门联合举办民营企业法律咨询会,围绕“企业有何诉讼案件、如何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等主题进行法律沟通和指导。三是积极开展法治惠民。我区创造性的开展了法律进社区工作,选建了一支由社区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社区律师、社区民警和社区法官五类主体组成的“五员能动”社区司法队伍,构造了诉讼引导、巡回指导、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小额诉讼五环相扣的“五台互补”、“五力融合”的社区司法工作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全面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无缝对接。同时,针对当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频发的“执行难”情况,通过加快执行信息网上查控系统建设,在公共场所、网络、报刊上及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打击力度,不断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大量的法律服务活动的开展,让民众在“润物细无声”中提升了法治意识。

(三)抓考核,推进法治严格实施。一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借助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主体的作用,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了执法监督机制;坚持实行政府权利和职责清单制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内部审批制度,防止内部审批漏管失控;大力推进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今年来,我区先后配合市委组织部和审计组对部分干部,重点工作、重点领域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深入开展了多个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执法人员管理,推行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制度和执法档案制度,今年以来,先后组织辖区具备行政执法职能的人员参与资格考试,及时更换了执法证,并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安排执法人员参加定向培训,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经常化、制度化,逐步推行执法绩效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制定具体执法细则,规范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四)抓惩处,确保任务落实到位。一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区建管局确保拆违控违常态化,认真抓好辖区的违法建筑巡查管控工作,按照“宁拆一堵墙、不拆一栋房”的原则,对违法建筑做到了“白天做、当天拆,晚上做、第二天拆”。区环保局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不达标排放企业和违法生产的露天矿山企业进行铁腕整治,先后对20余条碎石企业生产线进行断电,勒令停产整顿。区文体旅游局组织强化对文化市场管理,开展各类30余次,下发督办函10件。二是加大违法打击力度。我区公安部门紧紧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组织开展了“铁拳行动”、“平安铁城保卫战”,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案件以及涉及重点企业(工程、项目)的案件,打处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同时,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对网吧、校园及周边、医院及周边、娱乐场所、金融场所、超市菜场、茶楼宾馆组织常态化检查整改,针对存在的治安突出问题进行排查登记,下发督办整改通知,明确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期限。三是加大管理奖惩力度。我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干部实施精细化考核,每季度对全区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同时执行“一事一考”制度,主管法治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执法工作的部门每季度均要对工作落后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约谈。

二、当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信仰没有成为共识。对照我区领导干部的档案进行分析,基层领导干部中法学学历所占比例较小,法律专业化程度不高,导致基层领导干部在以往的工作中,用传统思维开展工作多,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少。再加上当前群众的法治意识不强,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是先找法律,而是先找关系,或者就是上访,甚至缠访闹访。以致在当前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浪潮中,部分领导干部在思想观念上尚未从传统思维完全转变为法治思维,对法治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的理性认识,工作中或多或少的存在“重人治、轻法治”行为。

二是法治机构和队伍不完善。法治铁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但市编办只核准了一名专职副主任,工作人员需要本地区调剂,力量明显不足。政府法制办仅有一名党政办副主任负责,同时还兼顾其他政务工作,在法制宣传、培训、指导、督查等方面往往显得力不从心。而各基层执法部门的执法队伍人员配备素质同样参差不齐,专业化程度不够,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水平不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工作力量的薄弱制约了法治建设的推进。

三是法治铁山推动方式过于单一。法治铁山建设总体工作推进较快,但是仍然有许多单项工作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领导干部不断加强。例如我区普法工作,从“一五”到“六五”,普法措施、方法变化不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不少部门和单位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如对内组织干部职工学学相关法律,对外搞搞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工作没有深度和氛围。部门法的宣传形式上大多也只是“摆个摊,发张单”,没有更好的办法、措施和形式,工作成效更难体现。 

四是政府法治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制度建设是一项工作长期化的保证,当前我省法治建设工作处于全面部署开展阶段,上级指示较多,固化制度较少。虽然我们在以往的法治工作中形成了一批制度,但现阶段的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更高,原本的一些工作制度已经不适应新的工作要求。目前我区法治建设还处于一个探索阶段,成绩经验虽有,但没有经历一段时间的检验,也无法形成有效的制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依法执政能力,着力打造法治政府。依法执政是建设法治铁山的核心所在,没有法治的政府便没有法治的社会。一是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把合法作为行政决策的第一要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要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市行政体制改革的整体部署,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依法划分本级政府及其部门之间的事权和职责,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强行政权力合法性审查,以行政权力运行法制化、规范化为核心,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三是要进一步深化法律顾问制度,确保2017年在政府各部门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确保在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前,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并要认真研究吸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保证决策科学化和政策合法化。

(二)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努力优化法治环境。一是要实行“阳光政务”,促进自律控制,建立权力目录,切实推行政务公开,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要在加强专项监督的同时,实现监督常态化,要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民主监督,综合运用专项审计、履职审计、离任审计、执法监察、执法评议、履职听证等形式,不断扩大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三是合理配置权力,实现分权制衡,按照依法行政、权力制衡的原则和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从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预防腐败发生的角度,建立合理配置、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 

(三)培育公民法治信仰,合力弘扬法治文化。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继续通过多种媒介办好专栏、专版、专刊、专评、专报等,形成法治文化宣传滚动开展、常谈常新的舆论氛围,重点要突出抓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学校法制教育计划,全面落实法制副校长制度。二是要进一步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守法的理念建设,既要重视以法律手段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又要重视以法治方式开展企业经营活动,用法律手段预防和及时化解经营风险。三是要继续加强“七五”普法教育工作,全面推行“校园法治沙龙”“典型案例公开宣判”“法援夜市”等特色活动、法律“四进”活动。重点要把普法和执法结合起来,逐步扭转“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法”的倾向,为夯实法治铁山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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