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地税局出台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02.03.2018  12:22

一、完善法治阵地建设工作。石首市局于2017年10月取得省局法治税务基地的称号,沙市区局创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于2017年11月通过区、市两级普法办验收。后续,我们将继续辅导、督促石首市局完善法治基地建设,为创建国家级法治税务基地而努力。加强沙市区局法治文化示范点的实际应用,组织学生、企业员工、社区居民等实地参观,感受税务法治精神。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坚持审批放宽、管理压实、服务高效,积极在“”上下功夫,提高“”的含量,为纳税人“减负”,为企业“松绑”,为市场“腾位”。

三、建立税收法治员工作长效机制。贯彻省局税收法治指导员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本系统税收法治指导员管理办法,指导各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将法治指导员工作与全局工作有效衔接,将法治指导员执法监督的作用覆盖到全部税收执法过程中,形成税收法治员工作长效机制。举办一期法治指导员培训班,全面提升全市法治指导员综合素质、业务水平。

四、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实施意见,全面落实聘请法律顾问在税务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大税务案件以及诉讼代理等方面为地税部门提供法律服务。起草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规程,搭建工作、培训、交流和实践四个平台,形成内部法律人才与外聘法律顾问优势互补,促进地税系统法治水平的不断提升。

五、落实反馈报告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围绕新出台的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保障民生等方面税收政策,定期做好政策执行反馈,积极建言献策。

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年评查工作主要包括创新案卷评查方式方法,更新案卷评查文书,统一评查工作标准,规范评查工作流程四个方面。具体组织各地通过自查自评、集中评查和通报整改等方式,查找问题,提高处理税收执法案件质量,组织开展优秀案卷交流点评,年终进行优秀案卷的通报表彰,以评促改,以评促管。

七、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荆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规程》和《荆州市地方税务局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防止违规文件的出台。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市、县两级机关对文件定期集中清理,与新的法律法规条文、上级文件的立改废情况不一致或不符合基层客观实际、不易操作的文件规定,集中进行废止或修改。

八、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按照《荆州市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指导全系统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案件交接程序,把握时间节点,分步落实稽查局初审、法规科再审、案审会终审的“三审”程序,杜绝数字、文字小问题,防范程序漏洞大问题,不合格卷宗直接打回。加强税务案件典型案例的收集,在推行“开放式”审案模式的基础上,全面总结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经验,更好地指导各地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提高审理工作质量。针对2017年调查发现的滞纳金、处罚未严格执行的情况,积极寻求解决办法。

九、规范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程序。按照省局、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要求,制定复议诉讼工作操作指南,制作申请、受理、结案、裁决工作流程图,明确划分案件受理、审理、结案时间节点,做好案件指导、统计、分析和后续服务工作,提升全市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的能力。

十、发挥综合业务制导作用。加强与机关科室的协作,多商量、多沟通、多协调,优势互补,集聚合力;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和部门支持,抓好依法行政考评、法治地税建设创建工作;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等税收知识的宣传、辅导和培训,为基层执法提供法律服务;加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调研、办理和跟踪问效,确保办理质量,确保办结率、见面率100%。(荆州市政府法制办 荆州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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