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

04.06.2018  20:19

一、落实责任人职责强化组织领导

1.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委主要领导同志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委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把全委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2.加强法治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委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机关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法治建设问题。

二、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3. 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运用法治方式依法稳妥开展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防控金融风险,重点做好企业债券和PPP项目的监管。强化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实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项目审批、定调价费合法性审查制度,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强化市场物价监测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4.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有力有序去产能,妥善处置“僵尸企业”。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重大项目审批、节能审查、价格监督检查等重点领域法制监督。总结、提炼 “先建后验”试点经验。

5.规范委托咨询评估管理。出台《黄石市发改委委托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将投资审批、课题研究、定调价费、成本监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需要委托第三方完成的事项法制化管理,提高委托咨询评估的质量和效率。

6.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以抓好明码标价专项整治为重点,依法打击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依法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配合省局开展电力、天然气、自来水等自然垄断行业价格垄断执法。

7.强化依法化解矛盾。强化价格举报工作,加强“12358”价格举报平台软硬件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开展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领导接访制度,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

三、夯实工作基础推进依法行政

8.健全法治工作机制。逐步完善“酝酿、提议、论证、研究、审议”的依法民主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公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价格听证制度。试点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委托评估和重大价格决策后评估。

9.加强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答复等工作程序,积极开展行政争议沟通交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

10.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执行《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管理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环节,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公开透明。按照公平竞争审查等要求,对委涉及市场主体的文件进行增量审查和存量清查。按照2018版《湖北省定价目录》的要求,对现行有效价费文件进行清理和公布。

11.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收集整理各类市场主体和个人履行法律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弘扬社会公德等方面的信用信息,实现信用惠民。建立社会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大对诚信主体的培育扶持力度和对失信行为人的惩戒力度。

12.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黄石市市级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落实履职保障措施,实行聘用合同备案制度、“三书”制度(法律意见书、法律建议书和法律风险提示书)、年度履职报告制度和依法行政评估制度,强化考核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委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13.规范自由裁量权。继续严格落实原黄石物价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由裁量权监督管理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等文件要求,确保价格行政处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1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充分运用公告、提醒告诫、晒成本、约谈警示等柔性价格执法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将执法工作置身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15. 健全档案卷宗管理。按照“一项目(价费)一卷宗”的要求,强化项目审批、定调价费、行政处罚、价格认证、成本监审等档案卷宗管理,提升档案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五、增强法治观念提升能力水平

16.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运用多种方式,认真开展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委干部职工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自信。

17.增强“七五”普法实效。积极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出台《黄石市发改委2018年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普法工作目标精准化、举措项目化、效果最大化。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每年聘请法律专家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培训不少于两次。组织实施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做好“两法衔接”工作。

18. 提升发改干部法治能力。认真开展2018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全委工作人员完成40个学时2400积分的学习,通过年度全省统一考试。组织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持证率。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全年开展不少于 3 次的法律学习培训活动,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19.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经乡村、经社区、经学校、经企业、进单位活动,宣传宪法、党内法规、《价格法》、《节约能源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一感两度两率”(法治建设获得感、执法司法满意度、法治环境满意度、法治宣传知晓率、法治创建参与率)水平,推进我委法治机关建设。(黄石市政府法制办  黄石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