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导演离奇重婚案 近20年来娶四妻涉重婚三次

14.08.2014  13:01

一通陌生来电,让沉浸在幸福中的安可瞬间坠入绝望。她发现丈夫不仅背叛了她,居然还有多名“妻子”昨日,记者从樊城法院了解到一宗离奇重婚案——近20年来,安徽籍男子李某先后与4名女子在婚姻登记处“合法”登记结婚,他每一次登记结婚时,都未与前任妻子离婚。目前,李某因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离异女子陷入爱情

  今年36岁的安可(化名)是樊城区某工厂的一名职工。2009年3月,通过朋友介绍,她认识了安徽颍上县人李某。

  李某说,自己在襄阳承包工程,准备找个女人结婚后买套房子,之前曾结过婚,是因为前妻出轨才离婚的。

  李某的遭遇让安可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2009年8月,得知安可在丹江口出差,李某从襄阳赶了过去,两人的关系有了更进一步的突破。一个月后,安可发现自己怀孕了。

  她还没来得及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李某,李某就先对她说了一个坏消息:“别的工地欠我钱,搞得我资金周转不开,我现在连别人的材料钱都给不了。

  不忍李某陷入困境,安可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2万多元的积蓄。李某当即承诺,将来工程赚了钱,就让安可过上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可是,这笔钱借给李某后,李某却张嘴向安可借更多的钱。“你要不相信的话,我就跟你拿结婚证。你看我这个人都是你的了,你还怕我跑了。”李某于2009年10月16日来到樊城区民政局,与安可领取了结婚证。

  成为一家人后,安可除了拿出自己的积蓄外,还向家人借钱帮助李某。“他当时还带我到双沟镇东王岗村他的工地上看了,是做水泥工程的。”安可说,李某诚恳的表现一度让她深信不疑。

  陌生来电击碎美梦

  然而,突如其来的一通电话,打乱了她平静幸福的生活。“李某跟你什么关系?”2009年12月31日,安可接到一个电话。打电话的女人称,李某要和她在枣阳结婚。得知安可刚与李某拿结婚证不久,两个女人都大惊失色,她们连夜在襄阳见了一面。“我们已经交往了很久,正准备结婚,我无意间在他的手机里发现了你的电话,便打过来质问,没想到问出了这样的事。”该女子一边说,一边把李某与另一名女子孟某的结婚证、离婚证摆到安可面前。

  安可大吃一惊,虽然结婚证上面的登记日期是2008年2月,但离婚日期是2009年11月13日。安可与李某结婚时,他居然还没离婚!

  事情的发展完全超出了安可的想象,她决定向李某摊牌。面对安可的质疑,李某掏出了他与第一任妻子王某的结婚证和离婚证。安可再一次惊呆了——这一个离婚证上的离婚日期居然是2009年10月21日,也是在他和安可结婚之后才办理的离婚手续。

  这一切让安可顿时觉得自己的婚姻完全就是一场笑话。

  他隐瞒婚姻状况跟安可结婚到底出于什么目的?冷静下来的安可一边逼着李某还钱,一边到派出所报案。

  娶了四妻重婚三次

  由于安可报案时,李某已经解除了与王某、孟某的婚姻关系,安可只能无功而返。经过这件事,李某彻底跟安可闹翻了,安可找他还钱时,他以各种借口拖延不还。

  正当安可快要绝望地准备离婚时,她又认识了李某在老河口的一个情人。该女子告诉安可,2007年,李某在襄州区跟庄某也拿了结婚证。

  至此,安可总算把李某近20年来的婚姻状况摸了个大概:1993年,李某与王某在江西登记结婚,2005年,李某到襄阳发展,同年与王某协议离婚,但未办离婚证;2007年,李某与庄某在襄州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08年,李某与孟某在安徽登记结婚;2009年10月16日,李某与安可在樊城区民政局登记结婚,5天后,李某与王某办理离婚登记;2009年11月,李某与孟某办理离婚登记;2011年,李某与庄某又通过襄州区法院调解离婚。

  2013年3月,安可带着厚厚的一摞结婚证和离婚证,到樊城公安分局报警。随后,警方以涉嫌重婚罪将李某抓获。

  审讯中,李某说,他和这几任妻子结婚都是因为对方有了自己的孩子,重婚是由于自己不懂法律。但是,他否认了向安可借钱的事情。

  今年6月初,李某因犯重婚罪被樊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而安可也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判定她与李某的婚姻无效。记者了解到,根据《婚姻法》关于有重婚情形的婚姻无效的规定,樊城法院认定安可与李某的婚姻为无效婚姻。

  婚姻登记有漏洞

  让安可想不通的是,李某的前三段婚姻均未结束时,他是如何跟安可拿到结婚证的?

  我市民政部门一名工作人员称,民政系统婚姻状况登记是全省联网,而非全国联网,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的变更也无强制性。按照新颁布的《婚姻法》有关规定,在为准新人办理婚姻登记时,只需要两位准新人出示身份证和户口本,然后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这份声明书是由准新人自己填写婚姻状况,如果承诺其内容有虚假,所有后果均由填写人承担。

  该工作人员表示,电脑上虽然会显示已婚或者未婚的状态,但遇上法院判决离婚或者在外省进行离婚的情况,电脑上就查询不出来,所以这一项就以当事人填写的声明书为准。他同时也强调,国家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中,也没有要求当事人在再婚时出示离婚证或者判决书,因此民政部门在这一块也不能进行硬性的要求。

  安可认为,正是由于婚姻登记系统存在着漏洞,才让李某有了机会“钻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