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情况报告
2015年元月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牢固树立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坚定信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2015年度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较好地完成今年全年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县委、县政府在今年对乡镇和县直部门的目标考核中,将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每年年初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乡(镇)直部门、各科(股)室的目标考核,细化工作内容,夯实工作责任。年终考核时,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和县直部门、乡镇对乡(镇)直部门、县直部门对各科(股)室都进行严格的奖惩兑现,考核结果同评先表模挂钩。二是县委常委第89次会议听取政府法制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进一步强化了县政府法制机构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县政府法制办除负责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审查之外,还负责县委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三是县委组织部把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纳入2015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于5月25日成功举办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暨法治县(市)建设研究与实践探索》的学习培训,县委中心组成员、县“四大办”参学人员、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垂直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等计180多人参加了学习。四是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把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进行了规范,要点还对民族立法、法律事务、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工作进行了规范。五是县政府召开常委会议,讨论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讨论县政府部门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目前,《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已印发全县实施,县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六是推行政府全会述法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的要求,我们建立和完善政府全会述法制度,每年选择一批乡镇和县直部门向县政府全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在6月16日的县政府八届全体(扩大)会议上,渔关镇人民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向全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为促进述法与述职述廉“三位一体”开了一个好头。
(二)加强民族立法工作,促进法制统一
今年以来,我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条例》(修正案)在按规定的程序完成报批工作之后,于6月17日提交县八届人大五次会议讨论通过。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决定,《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正案),在完成调研起草工作后,先后经过县政府第37次常委会和县委第107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目前已进入送省、市人民政府进行合法性审查阶段。
(三)做好法律事务工作,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事前咨询、事中审查论证和事后救济的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上半年以来,五峰镇、渔洋关、长乐坪、采花、牛庄等乡镇的人民政府都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湾潭、傅家堰、仁和坪3个乡镇的政府法律事务工作都由当地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其中。县教育局、县烟草专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等九个县直单位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县统计局、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局等单位都按要求设置了单位内部的法制机构,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县直单位内部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政府法律事务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积极参与政府法律事务。我们重点围绕新县城、民族工业园、渔关工业园建设以及老县城改造中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政府重大法律事务,完善政府经济合同管理机制,加强经济合同和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及时、客观提供法律意见,切实为县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今年以来,县法制办及县政府顾问律师参与县委县政府涉及新县城、民族工业园、渔关工业园建设以及老县城改造办公30多次,参与审查相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20多份,进一步保障了全县重大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监督备案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审查、事后备案工作。完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把好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关口,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一是把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发文的关口。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精简高效的原则,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县级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二是把好规范性文件内部审查的关口。对于县直单位起草拟于县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把好单位法制机构审查、分管负责人审查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三道关口,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签字把关,县政府法制机构不予审查。三是政府法制办把好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关口。政府法制办在审查规范性文件过程中,通知起草单位报送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参与县政府法制机构一同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对于不合起草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相关单位重新起草。今年全年,共审查拟以县人民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件,目前都已正式发文。
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方案〉和〈宜昌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工作规划〉的通知》以及县人民政府的要求,我们制定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方案》,开展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结合工作方案所确定的评估范围,我们坚持以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先评估后出台,把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项目和资金管理、备案管管理、纪律惩戒等职权的内容作为廉洁性评估的重点,主要从重要权力行使、自由裁量权设置、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保障等方面进行评估,今年全年,共评估规范性文件2件,提高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一是组织县行政执法部门分管负责人在电信三楼参加视频会,聆听了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周叶中教授讲授的《依法治国 依宪治国》的专题讲座,40多名分管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二是县烟草专卖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统计局、县水电局等行政执法单位都组织了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县林业局还请县政府法制办的同志就行政执法进行专题讲座。三是环保局、县财政局等绝大多数行政执法单位都及时派出人员到省、市参加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全面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四是7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先后参加了宜昌市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学习和无纸化学法学习,系统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法治政府建设等知识。
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县于4月中下旬全面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工作,共清理出行政执法主体32个,行政执法人员720人,其中持证人员675人。行政执法人员中,35岁以下人员151人,平均年龄36岁,35岁到50岁之间的有361人,50 岁以上人员208人,拥有执法车辆78台,执法车辆座位数量386座。6月下旬以来,县政府法制办按照上级要求,全面组织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公示公告工作,所有行政执法主体均在政府网站上公示,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在县政府网站或单位子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配合新县城建设和渔关镇老城区改造升级,进一步加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力度。一是坚持对违建行为“零容忍”,始终保持防违控违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利用拆迁安置的特殊时期偷建、抢建的问题。全年累计排查建设工地74处,发放停工决定书22份,强制拆除8处 417.4平方米。责令限期改正40处。二是加大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的治理力度。全年共整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900余次,拆除简易棚亭70余个,有效遏制了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组织力量对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进行了清查,拆除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户外广告110副,清除横幅(各种布标)161条,对“城市牛皮癣”进行了集中清理,共清理了乱贴小广告2470张。四是加大城区内建筑工地管控力度,严格控制建筑渣土遗撒引起的粉尘污染,确保环境秩序良好。全年对城区内施工建筑单位发放渣土运输告知书48份,共检查不合格运输车辆270车次,并当场责令整改。经过专项治理,车辆不覆盖或带泥的现象得到遏制,城镇区域内扬尘大幅度减少,空气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
抓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上级政府法制办公室的部署,我县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县检察院开展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主题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着力改善我县执法环境和执法状况,完善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了社会管理水平。今年全年,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交刑事案件6件6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交的案件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目前起诉5件5人,判决4件4人。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信访复查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行政复议和信访复查的效率,切实方便群众。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其中:办结8件,不予受理2件,撤回申请2件。共办理信访复查案件7件,有效化解了纠纷,较好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信访和信访复查案件的过程中,对每一件案件都进行实地查证,今年县法制办办案人员深入到牛庄、湾潭、长乐坪等乡镇的农户调查取证,不放过一个疑点,不遗漏一个证据,注重查明事实真相,确保对案件的准确定性。
二、2016年打算
2016年,我们将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紧密结合本部门的职能,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立法方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确定好立法课题和项目,制定好年度立法计划,抓好年度立法计划的全面实施。
二是依法决策方面,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和依法决策等制度,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纠错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的实施,提高依法决策的水平,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
三是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县政府要建立法律顾问室和法律顾问智库,实现资源共享;县直部门和乡镇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按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
四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适时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五是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方面,一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对综合执法的调研,研究综合执法的可行性方案,积极开展对综合性执法的探索。二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切实把好行政执法换证之前的执法培训的关口,换证之前必须培训,而且培训考试合格;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没有执法证件,没有合法有效的证件不得上岗执法。三要抓好重大行政处罚和案件的事前审查和行政执法案件的抽查、评查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质量。
六是行政复议、信访复查和行政应诉方面,抓好行政复议和信访复查工作机制的创新,通过同申请人座谈、召开相关专业人士协商会以及听证会等形式,提升行政复议和信访复查办案质量。全面建立行政首长出庭等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的监督。
通过以上六个方面工作的全面推进,进一步促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为打开五峰十三五“宜昌南大门、建设湘鄂瑞士”作出积极贡献!(宜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