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法制网北京4月24日讯 记者张维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全国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
《要点》指出,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要点》提出,要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围绕稳定市场预期,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部署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
要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借鉴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和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
要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集约化建设。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全面清理、加快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推行政府及其部门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
要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修订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总结验收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要点》还明确了抓好年度重点任务落实的有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