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报告

11.01.2016  12:21

  2015年,五峰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打造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牢固树立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坚定信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有力促进了全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做法和成效

  ㈠强化组织领导,营造依法行政工作的浓厚氛围。

  1.完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把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等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县直部门和乡镇的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县政府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年终向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推行政府全会述法制度,选择渔关镇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向县政府八届全体(扩大)会议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了述法与述职述廉的“三位一体”。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依法行政纳入对乡镇和县直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兑现,考核结果同评先表模挂钩,全县形成了行政首长负总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2.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县人民政府所有重大决策都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县政府协调会议召集相关部门集体讨论,不集体讨论不决策。二是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领导在决策之前,先听取法制办意见,由法制办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以及决策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后,再决策。三是在涉及重大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中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由法制办进行风险评估,对该事项依法进行调查,并结合实际提出处理意见。

  3.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一是请进来授课。县委举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暨法治县(市)建设研究与实践探索》的培训,邀请省直部门相关领导来我县授课,县委中心组成员、县“四大办”参学人员、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垂直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等计180多人参加了学习。二是派出去学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等近10名领导参加了全市领导干部全面推进法治宜昌专题研讨班的学习。县委组织部安排近3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武汉市对口支援培训班学习,系统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等内容。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参加了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和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专题报告会的学习,分别学习了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等内容。三是通过媒体学。组织县政府部门分管负责人通过视频会,聆听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周叶中教授讲授的《依法治国  依宪治国》的专题讲座,40多名分管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4、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学习。一是抓好各行政执法部门通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二是针对执法过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各行政执法部门抓好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自行组织集中学习,适时派出人员到省、市参加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全面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三是结合”六五”普法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学习。7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先后参加了宜昌市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学习和无纸化学法学习,系统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法治政府建设等知识。

  ㈡加强民族立法工作,促进政府法制统一。

  今年以来,我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条例》(修正案)在按规定的程序完成报批工作之后,于6月17日提交县八届人大五次会议讨论通过。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决定,《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正案),在完成调研起草工作后,先后经过县政府第37次常委会和县委第107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目前已进入送省人民政府进行合法性审查阶段。

  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1.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县于4月中下旬全面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工作,共清理出行政执法主体32个,拥有执法车辆78台,执法车辆座位数量386座。行政执法人员720人,其中持证人员675人。行政执法人员中,35岁以下人员151人,平均年龄36岁,35岁到50岁之间的有361人,50  岁以上人员208人,及时组织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公示公告工作,所有行政执法主体均在政府网站上公示,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在县政府网站或单位子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2.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配合新县城建设和渔关镇老城区改造升级,进一步加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力度。一是坚持对违建行为“零容忍”,始终保持防违控违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利用拆迁安置的特殊时期偷建、抢建的问题。全年累计排查建设工地74处,发放停工决定书22份,强制拆除8处  ,责令限期改正40处。二是加大治理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的力度。全年共整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900余次,拆除简易棚亭70余个。三是加大城区内建筑工地管控力度,严格控制建筑渣土遗撒引起的粉尘污染。全年对城区内施工建筑单位发放渣土运输告知书48份,共检查不合格运输车辆270车次,并当场责令整改。

  3.抓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上级政府法制办公室的部署,我县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县检察院开展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主题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着力改善我县执法环境和执法状况,提高了社会管理水平。今年全年,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交刑事案件6件6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交的案件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目前起诉5件5人,判决4件4人。

  ㈣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制度建设。

  1.完善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完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把好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关口,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管理。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县级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予发文。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内部审查程序。对于县直单位起草拟于县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须经单位法制机构审查、分管负责人审查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后,再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查。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审定程序。对起草单位报送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共审查以县人民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件。

  2.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制定《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内容确定的评估重点,把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项目和资金管理、备案管管理、纪律惩戒等职权的内容作为廉洁性评估的重点内容,主要从重要权力行使、自由裁量权设置、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保障等方面进行评估,今年全年,共评估规范性文件2件。

  ㈤完善行政行为自律机制,依法接受监督。

  1.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健全政务公开配套制度。2015年,及时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88条。

  2.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信访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县信访局累计受理群众信访718件次878人次,  与去年相比批次和人次分别下降33.5%和47.6%。其中来信254件,与去年相比下降27%;来访464批次624人次,与去年相比批次和人次分别下降36.7%和53%。来信中联名信15件次,重信79件,集体访8批次80人次。全年实现了无进京集体访、无群体性事件、无因信访问题引发的负面舆论炒作事件和重要敏感时期零进京上访的“四无”目标,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3.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全县39个行政执法部门和8个乡镇都设立了群众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湖北五峰网》,开通了县长信箱,《湖北五峰网》设置了网上办事、互动交流和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把各单位办事流程、政府信息等内容在网上公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五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的网站开通了《局长信箱》,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㈥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信访复查案件,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行政复议和信访复查的效率,切实方便了群众。2015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2件,审结12件。共接待信访来访人员40多人次,接到信访和信访复查案件10件,办结8件。二是严格坚持查证核实制度。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和信访复查案件的过程中,对每一件案件都进行实地查证,不放过一个疑点,不遗漏一个证据,注重查明事实真相,对案件作出准确定性,促进了案件办理的公开公正,有效地化解了争议。

  ㈦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坚持实行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资格考试。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任职之前都进行法律知识测试;新提拔任命的领导干部在任职之后,一律进驻党校,参加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测试。

  2.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干部教育的必修内容。将法律知识纳入县委党校培训班培训考试的主要内容、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内容。

  3.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做好法律事务工作。一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人民政府与律师签订政府法律顾问合同,律师为县政府法律事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事前咨询、事中审查论证和事后救济的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各乡镇人民政府也都聘请了律师或司法所人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二是积极参与政府法律事务。我们重点围绕新县城、民族工业园、五峰工业园建设以及老县城改造中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政府重大法律事务,完善政府经济合同管理机制,加强经济合同和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及时、客观提供法律意见,切实为县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贯彻实施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也会越来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目前还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不平衡,依法行政能力尚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对行政效能的监督和惩罚缺乏应有的措施,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责任追究难以落实。

  三、2016年的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一年,我们将按照“十三五”时期政府法制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全面加强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围绕着新县城建设、老县城改造以及全县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登上新台阶。

  ㈠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察和测试力度,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㈡加强民族立法工作,在加快经济发展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打民族牌,走特色路,围绕新县城建设、老县城改造等方面工作,探讨立法课题,推进民族区域自治。

  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和事后备案工作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㈣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环境。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效能,树立服务型政府新形象。

  ㈤健全行政监督问责制度。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严格行政问责制度,督促和约束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㈥抓好重大行政处罚事前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复议相对集中,极大地方便人民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㈦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推进行政执法制度的改革,逐步把城市管理执法延伸到乡镇,推进综合执法。

  ㈧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宜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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