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远安县政府 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31.12.2015  10:35

  2015年,宜昌远安县人民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以建设法治政府为总目标,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总要求,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驱动力,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加快“三个远安”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龙头带动,引领依法行政不断向纵深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县政府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今年7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远安县2015年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和《远安县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县政府随即也制定印发了《远安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长苏海涛同志为组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到2018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该方案不仅明确了今后三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部门职责,还绘制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成为我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风向标”和“指路牌”,引领着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不断推进。

  二是严督领导学法。县政府制定出台了《  2015年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计划》,将政府部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县政府已开展集体学法3次,分别邀请县政府法律顾问刘亚节、省环保厅处长李德明、清华大学教授叶岚,来我县就学习贯彻新《行政诉讼法》、新《环保法》、新《食品安全法》举行专题讲座。我县还建立“领导干部在线学法”平台,选择了8部法律作为学法的基本内容,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学法、考法  。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司法人员以及非人大任命、拟提拔为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实行凡任必考、凡提必考。各级领导干部作为依法行政的“关键少数”,通过多种形式的学法、考法,其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为带领广大干部职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强化考核机制。县政府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畴。今年初,县政府又根据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对原有的依法行政考核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分乡镇、县直部门两个类别制定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目标予以印发,普遍实行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个人全年绩效考核挂钩,奖惩到位。新修订的考核细则更加务实,更加贴近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也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

  (二)部门联动,凝聚依法行政的强大合力

  一是扎实开展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县政府成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远安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2015年远安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县共减少行政审批事项193项,仅保留了211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起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将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依法行政总要求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严格执行《远安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发布制度、听证制度、事前审查制度、清理制度及备案制度。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制办已按规定程序,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办拟发的规范性文件(公告)进行合法性审查37件次,对县直部门及乡镇政府拟发的规范性文件(公告)进行事前审查及备案审查5件次,做到了应审尽审,应备尽备,完全杜绝了通过规范性文件(公告)来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的违规问题。今年,县政府法制办还按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组织全县所有乡镇及行政部门,对1990年以来印发并仍在实施的269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这项工作已接近尾声,共征求到清理意见283条,拟废止95个文件,拟保留174个文件。

  三是大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快“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今年以来,“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联席会议3次,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盐务局等部门向县公安局移送并予立案的“行转刑”案件达到9件。“两法”衔接工作的深入开展,既增强了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也有效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权力和公信力。

  四是依法多措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解决矛盾纠纷的专业性特点,我县建立了物业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环境保护纠纷和建筑业纠纷等6个专业调解组织。今年以来,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792件,实现了矛盾不激化、不出县、不上交。进一步落实县级领导定期轮流接访制度和县级领导包案制度,今年以来,县级主要领导包案达到15件,有效促进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的化解。充分发挥世纪广场派出所的作用,对恶意缠访、闹访和进京非访,运用法律手段,坚决依法处理。今年以来,全县信访形势呈现“四降一好转”(来信、来访、集体访、越级访同比下降,信访秩序明显好转)的良好态势,全县“非访”量保持全市最低,无越级群体访,无信访积案,实现了重要时段和敏感节点的“零上访”。 

  五是重拳出击加大专项治理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县政府每年都要组织行政执法部门,重拳开展各类专项治理。今年,县政府重点对林木乱采乱伐、河道乱采乱挖、城市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四乱”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收到显著成效。以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为例,通过近一年时间的整治,全县25家河道采砂企业中,已依法关闭采砂企业10家,限期转型、关闭9家,仅保留6家。在整治中,还依法取缔无证采砂点6处。

  (三)规范促动,保障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

  一是规范执法主体。我县在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坚决杜绝无证执法。今年以来,对全县1245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执法资格审查,协助相关单位为9名执法证件即将到期的执法人员更换了执法证件,为7名新进入行业的执法人员办理了执法证件,并督促相关部门核销了5名已调离执法岗位工作人员的执法证件。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我县大力推行“三级会审”制度。具体到每个行政执法案件,实行部门内立案后由分管领导确定办案人员,办理文书由办案人员拟定,交单位法制部门审核,最后由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定后发出,对重大或复杂的行政执法案件,一律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再作出行政决定。严格的执法程序,换来了执法水平的不断提升,今年以来,尚未发现一起存在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越权执法等执法不规范的执法案件。

  三是规范执法监督。通过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和案件评查、专项执法检查,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制办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开展案件评查一次,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7次,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执法建议43条。县政府还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据统计,全县今年共开展行政执法9025件次,其中提请行政复议的54件,经复议机关审理确认行政机关违法的10件,分别占比0.6%、  0.11%,提起行政诉讼52件,经法院审理行政机关败诉的19件,分别占比0.58%、0.21%。

  (四)创新驱动,努力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是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防止政府决策失误装上“报警器”。在原有的县政府重大决策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我县又出台了《远安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远安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并依托正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在全市首创建立了重大决策前社会稳定风险第三方评估机制,明确未经合法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第三方评估的重大事项,一律不上会、不讨论、不决定。今年以来,全县共完成元宵节庆祝活动、油菜花节、黄茶品鉴活动、嫘祖庙会节及凤山棚户区改造等22个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源头规避风险点437处,为县政府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又上了一道“保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普遍建立选聘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依法行政配备“保健医生”。我县出台了《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全县117个村(居)、7个乡镇政府和34个县直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均在具备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聘请了法律顾问,探索并建立了法律顾问运作机制。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审查、处理涉法事务、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等方面,已发挥出不可替代的参谋和助手作用,成为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离不开的“保健医生”。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开展各类法制培训121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300余人次,协助各级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办理涉法事务300余件,参与化解矛盾纠纷560余件。

  三是积极筹备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争当全市综合执法改革的“探路人”。为彻底解决我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多头执法扰民、执法力量分散和乡镇执法无权、无人等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不等不靠,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强化应用”的工作思路,在全市率先开展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为此,县委、县政府已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远赴浙江嘉善、开化等地考察学习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的经验,并责成县编办等有关部门正在抓紧拟定我县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力争尽快向省政府报批,在全市率先实施行政综合执法改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虽然成效显著,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行政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少数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中,缺乏足够的担当精神,面对比较复杂的、执法难度大的执法案件,主动作为不够,存在一怕二拖三推四躲致使执法不能及时到位的现象。

  (二)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执法队伍缺人、缺装备、缺经费的“三缺”问题较突出,极大制约了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二是少数执法人员的个体专业素质不高,满足不了高标准的执法要求,导致执法水平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程序不到位,执法服务不周到。

  (三)政府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

  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是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群众监督的重要抓手,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够到位、流程不够规范、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导致不依法公开、不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等现象在一些乡镇和部门都有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今后努力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依法行政成为依法治国的首重部分。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政府将正视工作中的问题和差距,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落实依法行政的力度

  切实加大普法力度,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为提高干部群众遵法、守法、信法、用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奠定基础,为切实解决少数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意识还不强、依法执法能力还不足的问题奠定基础。面对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县政府将切实增强对依法行政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再添措施,努力实现政府职能的“三个转变”,即由公民义务本位、政府权利本位向公民权利本位、政府责任本位转变,由依法治民、治事向依法治官、治权转变,由强调公民责任向强化政府责任转变。

  (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应急谋远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深化

  一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高效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二是加快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的筹备工作,争取明年能在全市率先启动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为全市推进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探索并积累经验。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依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制定出台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管理、行政服务、行政结果五公开。四是进一步加快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两法”衔接责任追究机制,彻底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五是探索并建立规范的、操作性强的联合执法机制,既解决好多头执法扰民的问题,又能集中执法力量,确保大案、要案依法查处到位。六是进一步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在加强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及时研究解决法律顾问一人多村、精力时间有限、到村到社区率不高等问题。

  (三)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不断完善学法常效机制,不仅要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还要带动普通机关干部、一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切实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和执法装备建设。科学确定编制,调配充实执法队伍,尽快解决好执法队伍的“三缺”问题。三是加强执法人员资质管理,并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有效降低错案率,坚决杜绝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越权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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