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标2014年执法推演重点实训课程的通知

30.05.2014  03:08

  关于公开招标2014年执法推演

  重点实训课程的通知

                           

  各市、州、分院政治部,林区院政治处:

    根据《湖北省检察机关业务精品课程研发管理办法》和《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2014年工作计划》,为加快推进以执法推演为核心的实训教学体系建设,决定引入竞争机制,将2014年省级实训重点课程面向全省检察机关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程名称

  1、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组织和突破执法推演

  2、职务犯罪专案组织和系统深挖执法推演

  3、公诉环节非法证据排除执法推演

  4、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指挥合成演练

  二、课程研发要求

  (一)总体要求

  采取“角色扮演、态势引导、多方协作、对抗推演”的实训方式,运用执法推演实训软件信息化平台,模拟职务犯罪案件办理、非法证据排除等执法办案活动,引导学员开展审讯突破、系统深挖、侦查指挥、内外协作等执法推演、合成演练,制定解决侦查实务问题的可行性方案、对策,使学员在对抗式、协作式实战推演进程中,进一步优化方案措施,总结办案方法,提升业务能力,提高解决检察实务问题的专业能力。

    (二)研发标准

    1、案例选取

    结合实训课程的主题,选取具有针对性、典型性、代表性的真实案例,通过制作反映案件背景资料的PPT、三维动画、情景导入片等形式,使学员能够及时了解推演前的触发态势、案外信息、危害程度、任务要求,做好执法推演准备工作。

  2、规则制定

  遵循以学员为主体的实训理念,制定具有开放性、灵活性、阶段性的推演规则。按照审讯突破、侦查指挥、系统深挖、内外协作、证据排除等不同推演课目演绎进程和特点规律,设计具有协同性、对抗性的六方组建、角色扮演、合成演练等实训教学规则,增强学员执法推演的亲历性、参与度、覆盖面。

  3、情景设计

  预判设计推演课目具体情景,是启发学员深度思维、提高引导控制效果的基础和关键。坚持以发现、研判、解决问题为导向,设定具有逻辑性、可行性、合规性的虚拟情景、应对预期、任务要求,模拟推演处置可能发生的后续事件、风险危机、冲突焦点,引导学员充分暴露自身问题,总结优化侦查方案、侦查计划和侦查措施,提高实战模拟效果。

  4、要素评判

  制定具有标准化、系统化的推演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对学员推演处置进程的量化分析评价,同时,能够满足与执法推演实训软件评判系统的功能兼容,提高执法推演、合成演练考核评判阶段信息生成、汇总分析、有效评判、效果反馈的智能化水平。

  (三)课程研发团队的条件

  实行招标课程项目团队责任制,申报招标课程负责人一般应具有自侦、公诉实务经历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或部门负责人,并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整合相关检察业务专家、理论研究人才、业务拔尖人才、办案能手和高校兼职教授等教研资源,参与课程团队研发。参与研发人员具有丰富的检察业务工作经历,了解现代培训教学方法,检察实务研究能力较强。

  三、课程招标和组织实施

  (一)课程申报

  向全省市州分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下发通知,在荆楚正义网、湖北省检察发展研究中心门户网站公告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鼓励参与课程投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和项目团队,需要填写课程申报表(见附件)参加课程投标,并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原件。课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5日。

   (二)评审立项

    由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制定招标课程立项评审实施方案、评审办法标准,邀请省院反贪局、反渎局、公诉处、刑事审判监督处负责人、业务骨干,组成招标课程专家评审组,对申报课程进行立项评审,确定中标课程后,由学院以文件方式通知中标课程负责人所在市州分院政治部。此项工作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验收结题

  课程负责人接到中标通知后,组织课程研发团队,明确项目责任分工,开展课程研发工作。课程研发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8月30日,研发内容包括实训课程教案、情景设计、推演规则、任务要求、考核标准,其中教案不少于一万字;课程研发团队同步参与学院执法推演软件升级开发工作,提交本实训课程的功能需求,确保软件开发与课程研发的系统兼容。由学院组织实训课程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2014年8月上旬采取集中试讲方式组织中期检查;2014年9月中旬采取实训专题授课、组织专家评审方式进行结题验收。

  四、课程研发保障

  为调动课程负责人和研发团队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课程招标工作实效,根据《关于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中标立项的实训课程研发团队负责人,聘任为学院的兼职教师和实训实务导师,具体负责相关实训课程的开发、研究、教学组织工作。对中标实训项目团队的研发骨干,纳入到学院实训专业教研室师资人才库培养、管理和使用,在遴选兼职教师中优先选聘。按照《湖北省检察机关业务精品课程研发管理办法》,将中标实训课程全部纳入到精品课程进行管理,给予课程研发团队一定的课题经费资助和研发条件支持,并优先向高检院推荐申报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

  五、联系方式

  课程招标和研发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实训部联系。

  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街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邮编:430202;

  电子邮箱:1326863419@qq.com;

  联系人:王天中;

  联系电话:18162728526 027-59369793 027-59369795(传真)。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实训课程研发申请表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