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召开2018年总河湖长工作会

25.12.2017  19:24

(江陵县水利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总河湖长第1号命令精神,进一步巩固全县前期河湖治理成果,促进人水和谐,12月24日上午,江陵县召开总河湖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8年河湖长制工作。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勇主持会议,韩旭、聂良平、汪新华、朱瑞模等在家的县“四大家”领导出席会议,各乡镇(管理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县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全县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及2018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指出,各级河湖长、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针对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五乱”行为,扎实开展“321”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要突出河湖划界确权,湖泊经营权回收,水葫芦、水花生专项整治及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切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守河见效,努力改善全县水生态环境,为建设宜居宜游美丽新江陵贡献力量。     

会议强调,河湖长制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要领导带头,共抓落实,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各级河湖长要加强督办,切实组织,抓好整改工作,担负起工作任务检查、督办、落实之责,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启动问责追责机制,严肃处理,确保各项任务按照中、省、市、县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